完全無煞車的從後方撞上.(他說他在想事情)
所以對錯很清楚...
對方願意付全數醫療費(我目前打石膏).但是...
他要將我的車拖去他親戚那修
我完全不同意
並告訴他.我要指定我朋友車行修理
所有因為當時車禍造成的損傷一律更新新品
決不妥協用橋的.和用噴漆的
(我是新車.目前里程900多公里.還沒做第一次1000KM保養)
而對方也堅持 出錢的決定在哪修.......
這樣的情況.我到底可不可以指定我放心的車行修理呢??
請大大告知我能怎麼做?謝謝!
更新1:
不好意思..忘了說明一下 我是坐救護車去醫院的.警察也有來處理/筆錄等 我只是想問 到底我有沒有法律上的權利選折我指定的車行 因為再怎ㄇ有意願修理 人性都是一樣的...能省則省..不是嗎 我已經夠倒楣ㄌ 受重傷 車又壞到修理費約3/1車價 我一定要保衛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