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月29開始入去做野,而家有d唔想做落去
係會點嫁?
1)試用期的首月內,任何一方可即時通知對方終止合約而不須作任何補償
2)試用期的第二個月起至試用期滿,任何一方欲終止合約,必須給予對方七天的書面通知或以相等日數之薪金作為代通知金
3)試用期滿後,任何一方欲終止合約,必須給予對方十1四天的書面通知或以相等日數之薪金作為代通知金
4)員工如未經公司批准而連續曠工三天,將被視為未有通知而自動離職,員工須向公司補償代通知金..
我試用期係3個月..差唔多做左一個月...而家唔想做落去..
會有咩後果ga?
我要睇得明果d...~~萬分之感激~~
更新1:
我有同公司簽約~~
更新2:
咁如果唔做..公司會唔會比返薪金我?或者我洗唔洗賠返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