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問題(急)

2007-12-27 10:52 am
我未做夠三個月所以要7日通知,但我有兩日假未放既,咁我係唔係做五日就得?-?
更新1:

我想知勞工法例有冇d我咁既情況,引述下(唔該) 搵唔到都OK最好有~^^"

更新2:

goldoxen0506:::有答到嗎?咁可唔可以

回答 (3)

2007-12-27 11:41 am
✔ 最佳答案
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 57 章)

《僱傭條例》是規管本港僱傭條件的主要法例。該條例自1968制定以來,經大幅修訂,目前為僱員提供全面的僱傭保障和福利,其中包括:



工資保障

休息日

有薪假日

有薪年假

疾病津貼

生育保障

遣散費

長期服務金

僱傭保障

終止僱傭合約

保障僱員不會因參與職工會活動而遭歧視

按此可獲得更多有關《僱傭條例》 的資料



www.labour.gov.hk/legislat/ content



僱 傭 合 約


1.1 僱傭合約



僱傭合約是指僱傭雙方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的協議,包括學徒訓練合約。{Ch.57: S.2(1)}



僱傭合約如以書面方式訂立,則僱主須向僱員提供一份該合約的副本。僱主如違反此項規定,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0,000。{Ch.57: S.44(3)、S.63D}



僱傭合約如並非以書面方式訂立,則僱員可以書面方式要求僱主提供一份通知書,至少載明工資額及工資期、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及年終酬金(如有的話)的款額及酬金期。僱主如違反此項規定,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0,000。{Ch.57: S.44(1)、(2)、S.63D}



1.2 《僱傭條例》的適用範圍



《僱傭條例》適用於所有根據僱傭合約受僱的僱員(不論是從事全職或兼職、長期或短期、體力或非體力勞動的工作,亦不論收入多少),但不適用於以下類別的僱員:{Ch.57: S.4}



(i) 本身是僱主的家庭成員並與僱主一同居住的僱員;



(ii) 按《往香港以外地方就業合約條例》所指的僱傭合約受僱的僱員;



(iii) 按《商船(海員)條例》所指的船員合約受僱的僱員;及



(iv) 在並非於香港註冊的船隻上工作的僱員。



《僱傭條例》有關工資、年終酬金、法定假日、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貼的條文適用於根據《學徒制度條例》註冊的學徒訓練合約。{Ch.47: S.48}



1.3 僱傭合約與承辦合約的分別



就如何辨別僱傭合約及承辦合約,《僱傭條例》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法庭一般會考慮以下因素(該等因素並非唯一及決定性的):



(i) 對服務提供者的控制(如工作時間及假期的安排、工作的指派及監管、工作表現的評核等);



(ii) 工具及用品的提供及擁有(在正常情況下,僱員無須自備工作所需的工具及用品,對該等工具及用品亦沒有擁有權);



(iii) 財政風險的承擔(僱員無須承擔僱主財政上的損失);



(iv) 服務提供者可否自行僱用人手以完成合約指明的工作;及



(v) 工傷補償保險的投購(僱主須為每名僱員投購工傷補償保險{Ch.282: S.40})。






1.4 連續性合約


僱員如在任何期間連續受僱至少4星期,而每星期工作至少18小時(簡稱「四‧一八」),則該僱員在該期間便是按「連續性合約」受僱。{Ch.57: S.3(1)、Sch.1}《僱傭條例》大部分的條文祇適用於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



在決定僱員是否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時,如僱員基於以下原因而缺勤,該等缺勤的時間須視為僱員工作的時間:{Ch.57: Sch.1, Para. 3(2)}



(i) 疾病或受傷(缺勤超過48小時者須有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簽發的證明書作為證明);



(ii) 僱傭雙方的特別安排,如事假或停薪留職;



(iii) 法律規定,如擔任陪審員;或



(iv) 行業或公司的習慣,如黑色暴雨警告,或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



僱員受僱期的連續性不會因僱主轉讓業務經營權而中斷。{Ch.57: Sch.1, Para.5}



任何就僱員是否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爭議,僱主須承擔有關舉證責任。{Ch.57: S.3(2)


1.7 抵觸《僱傭條例》的合約條款
僱傭雙方除了受僱傭合約的條款所保障及限制之外,同時亦受《僱傭條例》的條文所保障及限制。{Ch.57: S.69}
僱傭合約中任何條款(即使僱傭雙方均同意)如導致或可能導致僱員喪失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的任何權益或保障,或抵觸《僱傭條例》任何條文,均屬無效。{Ch.57: S.69、S.70}
任何較法定權益或保障優厚的條款並不受《僱傭條例》所限制。
hkccla.catholic.org.hk/law/ labourlaw.asp?mode=1
2007-12-30 11:28 am
你要同你老細or主管傾傾~~~(如果可以既緊係好啦)
因為正常係一定要返足七日~~(仲要係唔可以請假及例假)
離職之後七日內要出糧比你~~~
當中係要出埋你未放既假期錢架!!!
2007-12-27 2:17 pm
yes if your employer agrees.

but employer may choose to pay you the amount of the 2 days annual leave and you can't deduct the days of annual leave for early notice.

remember you've to get testimonial and reference letter from your existing employer when you leave your company. so try to settle your case peacefully.


收錄日期: 2021-04-29 20:19: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27000051KK0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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