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街貓生涯本來已經是悲哀,再加上一些無良的賤人加害(請容許我用這粗鄙的字眼去形容這等渣滓)。令街貓每天都活在危險裡面,雖然法例上是加強了罰則,但依然未收阻嚇作用,一是執行難;每每要有人証及物証,有關執法人員的查案態度亦似無心去理會這些【小案件】此等行為其實已放縱了行兇者的罪行,我們作為義工的群體力量始終有限;但自己亦覺得每次的高姿態遊行,只會推高那些變態狂徒愁視弱勢貓群的妒忌心理,可有想到為何大部份受害者也是貓佔居多?此等犯案心態;只要從犯罪學的行為心理去分析便可以得出答案!但如果不這樣做,那這個(對動物的心)本己冷漠的社會,只會更加無情!那些無助動物的處境只會更加堪虞……
其實現行的香港對動物的權益始終未盡完善,對待流浪動物的心;為甚麼我們連一個以黑社會見稱的國家(意大利)也比不上……『1993年開始,義大利有了保護野貓的法律。舉凡加害貓隻及妨礙給食者,必將受罰。在義大利這個國家,民眾對流浪動物的照顧是義務性的。凡是喜歡動物的人都願意利用自己的空暇時間去照顧流浪動物』一個以黑社會聞名於世的國家,也有如斯人道的法例,反觀香港以文明之都自居的城市.......我們的政府對虐貓者罪行的無能!原來,香港的所謂動物保護條例,只是如此而已......可憐...可哀
2008-01-04 11:05:40 補充:
這幾個問題綜觀來說,只有一個;就係我們的自發及包容性,這亦是人的本質問題,但很老實的說,對於這個我是持保留態度,因為中國人為主道的社會,由歷史話比你聽,他們對動物權益的意識是如何的薄弱,就算去到今天亦好像從未進步過!但這並不表示沒有辦法,只怕有人不願意去實行。
2008-01-04 11:06:25 補充:
1由公屋開始再演變到私人地方:只要廢除那些不平等的禁止飼養動物條例,這會好自然就會減少棄養動物的事出現,流浪動物小了,殘害動物的個案便會減少。2 亦要開始新的公民教育,把層面拉闊至動物的利益身上,例如:開始教導市民正確的飼養寵物態度及高度重視每一宗虐待動物的案件,你單單提高罰則而沒有實際的行動是冇用的。
2008-01-04 11:07:32 補充:
3 應向一些早已關注動物權益的國家參考,作一個全面性的檢討。例如:意大利、英國、美國,日本等等。或可效法一些外國組織,容許一些隸屬非盈利性私人機構自行成立一隊動物警察,再與警方互相配合行動,由法例批准給予部份權力及合適的裝備,並配備手銬、手槍、警燈等專用設備,還可以依法行使逮捕權等等。其實任何事情,只要願意去做,沒有話行不通的,事在人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