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朋友收咗你錢, 話你有20%股份, 但佢阿哥話無收過你錢. 一係就佢兩兄弟夾埋黎洞你, 一係就你朋友借佢阿哥過橋呃你. 但無論點, 你朋友都巳經犯咗訛騙罪.
[香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 - 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任何人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 即屬犯罪, 循公訴程序定罪後, 可處監禁10年.]
照我睇佢阿哥既然出現, 又叫你俾錢交租, 咁即係佢應該知道入股一事. 所以應該係佢兩兄弟夾埋黎洞你.
你接手咗15日, 大把人見過你, 大把証人. 淨係叫佢解釋點解你會係佢鋪頭營業佢都解釋唔到啦. 手上又有入數紙和鋪頭的收入支出單據, 如你報警, 會入得到罪. 你可同佢兩兄弟講, 三日內唔回水就報警. 佢真係唔回水, 就報警, 然後循民事訴訟追你朋友債. 雙管齊下. 你有入數紙就ok, 唔使借據 / 欠單. 如你肯收少一萬, 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最高限額五萬). 否則要入稟區域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