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有案底一定不可以做,話之你係專上學歷或是甚麼,但品格是最緊要的。
因為跟據在陪審團條例 SECT 4 — 資格及無行為能力
1) 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 任何年齡已達21歲但未達65歲並且是香港居民的 人, 在 符合以下條件的 情況下─
(a) 精神健全而無任何使他不能出任陪審員的 失明、 失聰或 其他無行為能力的 情況; 及
(b) 具有良好品格; 及
(c) 對在 有關的 法律程序進行時將予採用的 語言所具有的 知識, 足以令他明白該等法律程序, 即有法律責任在法律程序中出任陪審 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