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離職一星期了,本來公司應該是在昨天出薪金的,但我到今天還沒收到,於是打電話去追,他們答應星期六上午可以到公司領取支票。
這樣的話,他們算不算拖欠薪金呢?
如果我今日去勞工處告他們,可以嗎?有什麼手續?我要不要親身去呢?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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