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果物業 係你爸爸及你以聯名持有(俗稱長命契),處理你層樓係好簡單
只要搵律師把你爸爸之死亡證,登記於土地註冊處便可,一旦成功登記後,你便會成會該物業之業主。
至於繼承遺產,應該唔會太複雜,因為政府於2006年2月11日或以後死亡的人,已取消遺產稅,手續會簡單好多
詳情你可到呢個website 睇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probate.htm#6
你可找律師幫你做遺產承辦(如果有好多遺產或有複雜性geh遺產)
第六部分 死者在2006年2月11日或之後去世
6.1 我首先要怎樣做?
請你檢查死者的遺物。如果他曾單獨或聯同他人租用保險箱,你便應該依照民政事務總署所印發的有關小冊子,按程序申請檢視保險箱,清點箱內的物品和取出死者的遺囑(如有的話)。
6.2 我跟着應該怎樣做?
如果你急需用錢以支付殯殮費或提供生活費給死者生前所供養的人,或遺產全部是金錢而數額又不超過50,000元,你應該依照民政事務總署所印發的有關小冊子,按程序尋求協助。
6.3 如果民政事務總署不能提供協助,我可以怎樣做?
如果遺產符合上文第3.3段中所述情況,你可以向遺產管理官申請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
6.4 如果遺產管理官不能提供協助,我可以怎樣做?
你可以到遺產承辦處的公眾申請組申請授予書。
公眾申請組通常在以下情況能提供協助:
(a) 申請看來簡單,
(b) 遺產的情況並不複雜,或
(c) 司法常務官認為適宜提供協助。
6.5 如果公眾申請組不能提供協助,我應該怎樣做?
在這情況下,你應該考慮徵詢律師的意見,遺產承辦處備有由香港律師會所印製的律師行名單以供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