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薪金問題

2007-12-19 6:31 pm
我係這間公司10/4/2007正式上班,我唸住20/2/08遞辭職信..做多一個月..即係最後個日係20/3/08..但係07年公司比左按比例既年假我..即係由入職個日到2007尾我有五日假..我係2007年清晒...咁公司2008新年會放大假..放成十幾日...七日大假都會係2008既新年扣晒..咁我做埋20/3/08....又做唔夠一年..我想問我係唔係要陪番係2007取個d大假錢比公司??好急想知

回答 (3)

2007-12-19 7:00 pm
✔ 最佳答案
首先,你既辭職日是 20/2/08,咁你既最後工作日應該係 19/3/08。
第二,從 2008年1月開始計算至 19/3/08,你應該可享有1.5天年假。
如果你公司要响新年放成十幾日,而要扣你地假,公司係有權咁做,
因為公司可按其實際情況而編配員工的休息日或假期。
即係話,到你最後工作日後計算最後薪金時,你公司會扣你1.5年假外,
還會扣除多放假的薪金。
除非你有個人原因必定要响 20/2/08先辭職,如果唔係我諗你都係早D同公司講唔早好過,無謂比佢扣成10日咁多錢。
你可以,用儘D假期,响 11/1/08 辭職,咁最後工作日係10/2/08。

祝你好運!
參考: me
2007-12-19 6:44 pm
其實,這個問題很複雜.
勞工法例(香港法例57章)只說明在離職時,未放的年假要如何處理。完全沒有規定多放的假期應該如何處理.
所以,一般的公司,是不會讓員工”預支”年假,
不過,個人覺得,你走的時侯,公司從你的薪金中,扣除不足的年假,而你自己都唔好意思,話唔比番d錢間公司啦...

所以,照睇,如果你唔想蝕錢,就不如問下你公司會點處理啦..
2007-12-19 6:42 pm
係你是需要賠07年己放的大假, 因為勞工法例要做足一年才有大假的. 不過都要睇你們的僱用合同才有沒有另外列明, 如有就會根據合同去做.


收錄日期: 2021-04-14 01:22: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19000051KK0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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