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番左一份工,見工既時候話明一個月試用期,係我番工既第二個月中佢炒我,照理,過左試用期炒係應該賠一個月糧,但佢而家反口話試用期係三個月,根本唔駛賠,而家賠左一個星期已經好好人,而且我係口頭合約,所以根本各執一詞,
點算,help,我應該點反駁佢
收錄日期: 2021-05-03 01: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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