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情況下他有權收樓嗎? 他在這情況犯了什麼法.

2007-12-18 11:36 pm
我朋友原先租了一單位, 為期兩年, 因當時不是經地產公司, 所以沒有一分正式租約, 亦沒有打厘印. 現還有6個月租約未滿, 業主想收樓而賣出, (業主本身是已移民上居外國).

請問這情況下他有權收樓嗎? 他在這情況犯了什麼法.

如果沒有, 我可叫他賠償而和平地終止租約?

回答 (4)

2007-12-20 8:47 am
✔ 最佳答案
雖然沒有打厘印,也是一份合法而有約束力的文件.
但是基於還有6個月租約,根據2004年7月9日.<業主與租客修訂條例>.此日期後所簽署之租約將在租期屆滿時終止.故業主可以發出通知書予以終止租約.
2007-12-22 7:19 am
他可以跟租客好好商討,看能不能無條例地提早結束租約。當然,你也要給人家時間去另尋居所。
另一方面,你朋友可以連租約方式把該樓賣出去;一時間不是你賣就有人買,也要花一點時間的。
至於如果你朋友沒有跟租客簽任何合約,這有一點吃虧;口頭合約,上到法庭就口同鼻拗。總之就跟租客溝通一下,租客唔肯都無計。
2007-12-18 11:52 pm
如果沒有正式租約, 都好難搞.

如果有租約, 佢唔可以收番層樓黎賣, 如果死約完左, 佢有權收番黎自住
2007-12-18 11:43 pm
1. 沒有權!
2. i did not remenber it !!


收錄日期: 2021-04-14 0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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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18000051KK0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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