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強積金

2007-12-18 1:02 am
想問僱員未做夠離職,
僱主可否取回僱主供款部分?

回答 (4)

2007-12-18 1:32 am
✔ 最佳答案
要符合一個條件,就是如果是公司結業補償,或是僱員合約期滿酬金,僱主是可以取回僱主供款部份,用來支付給僱員的遣散費,或滿約酬金的。

2007-12-18 11:36:21 補充:
如果僱員離職,僱主是需要付費遣散費的,事後可以向積金局申領回僱主供款部份。否則僱主是無權取回供款的。
2007-12-18 7:19 am
僱員只要做工作滿60天僱主便有責任為僱員供強積金了。
如果僱主要支付僱員譴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則在支付了該些譴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後,
僱主可向強積金代理人申請在僱主為該僱員之供款內取回譴散或長期服務金,
但如該供款之款項較其支付之款項為少,
僱主最多也只可取回僱主所供之款項。
2007-12-18 1:45 am
僱主絶對冇權攞返已幫僱員供款ge強積金,
就算僱員辭職個個月只有一天返工,僱主都要
幫佢供款。何況已供ge款項更加唔可以攞返啦。
參考: 我經驗
2007-12-18 1:33 am
梗係唔可以啦,
乜你唔係個個月自動供款咩?
已經入左你戶口啦。
仲點呀,再加上佢係冇權取回的。
放心吧!


心急人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45:0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17000051KK0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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