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拍賣網站賣了一部電話,收到買家存款後,在郵局買了一個盒載著,用掛號寄出,數天後卻收到買家投訴,話拆開郵包時,竟然係一個mp3,要求換翻俾佢。我以為佢想屈我錢,所以佢絕了,但佢話在郵局內打開,有職員可為佢做証。我懷疑在投寄途中被職員做了手腳,但郵局長一口咬定冇可能,仲話郵件處理人很多,要查也不易! 現在那個買家仲走去報警話我詐騙。我想問:
1) 我的手提電話收據已連理電話一併寄出,所以我沒有証據証明我所寄的是電話,這樣我 會否有可能會被檢控"網上詐騙"呢?
2) 我很怕最終被當成罪犯,所以有朋友建議我,當我收到差人通知要去落口供時告訴差人,我運用市民的權利,拒絕回答所有問題,因為差人冇可能有証據証明我行騙,所以為免差人在落口供時誤導我,最好索性唔答任何問題。請問我朋友的建議可行嗎?
3) 如果那個買家真的冇講大話,即係話郵局內有人犯罪,我可以怎樣追究呢?
4) 如果那個買家死纏我不放,而差人又唔信我的話,我應否首先賠償給他,稍後才向郵局追討,免受檢控,我這個想法對嗎?
雖然話行得正企得正,但都係好驚呀! 請各位幫幫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