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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
卡拉OK的名字源自於日文,其中卡拉(カラ)是「空」(空無)之意,OK(オケ)則是管弦樂團(オーケストラ)的簡稱,合起來意指唱歌時沒有真正的樂隊伴唱,只有影音伴唱。
音樂伴唱除了在日本本土非常流行之外,也進一步地推廣到其他許多地區,包括台灣、香港及中國大陸。在台灣甚至有商人更進一步將音樂伴唱結合當時市面上非常流行的MTV,而變成改良式包廂型態的音樂伴唱,稱為「KTV」。由於1990年代以後大批台灣商人赴中國大陸地區投資經商,也將KTV文化傳播開來。KTV的概念在傳回日本本土後也逐漸受到歡迎,成為近年來主流的經營形式,稱為「卡拉OK盒子」(カラオケボックス)。
在香港,音樂伴唱近年幾乎操控了全港的流行音樂的品味,形成香港人俗稱的「K歌文化」,即大部份歌曲皆為音樂伴唱量身訂做;事實上,近年香港絕大部份流行歌曲都先被安排在音樂伴唱盒子讓顧客試唱,然後才安排在大眾媒體上播放。直至2005年,這個情況才因香港「音樂伴唱盒子」市場的發展到達極限,以及獨立音樂和其他非主流音樂開始隨著寬頻網際網路發達而有所改變。
在台灣約2000年開始,音樂伴唱反而形成上游與下游工業化產業,最重要的關鍵是電腦影音多媒體的合成模擬音效所造成的變遷,製作人歌曲若在電視媒體、街頭演藝、網路試聽反應口碑不錯,會先賣版權至大型音樂伴唱店,如錢櫃KTV、好樂迪供民眾團聚歌唱;若該歌曲市場漸趨冷淡才會下賣到投幣式音樂伴唱主機供應商並再轉賣小型餐館供民眾點播歌唱。至於如何得知歌曲版權銷售管道,消費者可在音樂伴唱店所提供的歌曲目錄中找尋是否有最新的流行歌曲,並且內有註明歌曲版權代理商是何家代理,若找不到歌名可詢問店家最近有沒有採購最新的流行歌曲。另外大型音樂伴唱店與投幣式音樂伴唱店兩者間的消費價位相差甚距,最主要的原因是房間裝潢設計的質感、歌曲的新鮮度與客人歌唱音量彼此間的干擾程度,大型音樂伴唱店偏向多機密閉式裝潢,投幣式卡拉OK店偏向單機半開放式廣場,隨著市場兩極化作業模式也產生不同的歌唱文化,中上白領階級與年輕學生族群偏愛大型卡拉OK店,農工階級與年邁鄉民族群偏愛投幣式音樂伴唱店。附帶一題的是在投幣式卡拉OK店客人彼此間有一種特別的約定,這是因為在半開放式廣場營業並且每首歌播放約三分半鐘,為了避免歌曲點唱等待時間過長,每個客人一般投幣點選兩首歌,大家彼此輪流唱,這是客人與客人間在互不熟識下口語間所立的禮貌性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