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樓如未供完,想出售或出租是否可以?

2007-12-14 8:19 am
本人早幾年係常平買樓 , 當時不是一次過付款 , 經銀行抵押 , 如果現在我想出售 ,
是否可以? 是否要有房產証先可以賣? 房產証是怎樣辦理? 是否全部還清才可以出售?
未供完放售是否很難有買家買?放售手續是怎樣? 如果辨房產証是否要等大約9個月才有?
如果放租是否可以? 手續是怎樣? 當時與銀行簽的住房抵押貸款合同有3個人 ,
如果出售或出租是否一定要此3人簽名確認?

請幫忙解答 , 謝謝!

回答 (1)

2007-12-17 5:00 am
✔ 最佳答案
是要有房產証先可以賣,問吓當地的地產公司,佢会幫你手,教你怎賣,抽拥金為成交價的1.5%。你經銀行抵押,房產証應該是在銀行處,否則銀行不会貸款,出售必須有3人簽名,或者另2人去當地公証處申請公証書,就授權其他人代那2人辦手續,但未供滿就頭痕了,應該都賣得嘅!問地產公司吧!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43: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14000051KK0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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