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解放前,中國足球隊共參加了兩屆奧運會。首次是1936年柏林奧運會,當時由於參賽隊少,沒有預選賽,中國隊首場0∶2負於英國隊遭淘汰;1948年第二次參加,第一場就以0∶4負於土耳其被淘汰。新中國成立後,因臺灣問題,1956年中國退出了奧運會。
足球場地
足球比賽場地的設計首先要考慮其安全性和舒適性,其次還要考慮球場的走向和交通,最後還要考慮到球場的一些固定配套設施。另外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①足球場地可採用天然草皮或人造草坪。
②比賽場地邊線外要有至少2米的草皮邊緣。
③在中線的兩側還要各配置一個距邊線至少6米的帶頂棚的替補席。
④比賽場地線與看板的距離不得小於4米,離球門線後不少於5米,至角旗處不得少於3米。
⑤休息室與比賽場地的通道應備有伸縮棚。
⑥要設有急救通道,便於救護和應急。
⑦體育場觀眾席要分區,區與區之間觀眾不得流動,不得提供站席。
運動員裝備
要求同隊隊員的服裝(包括上衣、短褲和護襪)顏色必須一致。兩隊間的服裝要有明顯區別。上場隊員必須帶護腿板。守門員的服裝與雙方隊員及裁判員的服裝要有明顯不同。另外,還要求隊員的上衣背後、前胸和短褲前面印有號碼;隊長要佩戴袖標。上場隊員要穿足球鞋,身體不能佩戴有傷害他人的飾物。比賽前,裁判員要仔細檢查隊員的著裝是否符合要求。
紅、黃牌
足球裁判員在判罰時,根據犯規性質不同可出示兩種不同顏色的牌。 對於足球比賽中出現的一些嚴重犯規,裁判員要出示紅、黃牌。如果是惡意的犯規或暴力行為要出示紅牌。故意手球、辱駡他人或同一場比賽同一人得到兩張黃牌時,也要被出示紅牌。
比賽中,有違反體育道德行為,用語言和行為表示不滿的就要被出示黃牌。連續犯規、故意延誤比賽、擅自進出場地的隊員也要被出示黃牌。
傷停補時
足球比賽有時根據場上情況在比賽時間上需要補時。有時是1、2分鐘,最長時可達5、6分鐘,時間長短的確定由裁判員決定。造成補時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處理場上受傷者; 二是拖延時間; 三是其他任何原因。
越 位
足球比賽構成越位要滿足以下條件:在同伴傳球時腳觸球的瞬間,在對方半場內如果同伴的位置與最後第二名對方隊員的位置相比更靠近對方球門線,這時該隊員處於越位位置。需要說明的是與對方最後第二名隊員處於平行時不判越位。處於越位元位置的隊員裁判員在下列情況中判罰越位元犯規 干擾比賽 干擾對方隊員 利用越位位置獲得利益
暫停比賽
正式足球比賽一般場上不能暫停,只有在極特殊的情況下,如隊員受傷或發生意外糾紛才鳴哨暫停。恢復比賽是在比賽停止時球所在的地點墜球,重新開始比賽。 現在足球比賽道德水準普遍很高,通常一方如看到場上有受傷隊員,都會將球踢出界。恢復比賽時,對方也會將球踢回。
進 球
有時在比賽中會看到球打到橫樑後落地又彈回場內,裁判員可以根據自己的觀察來確認球是否越過球門線,這種判決有時會引起很大爭議。
乒乓球運動屬於隔網對抗的技能類體育專案,比賽是按規則將球擊中對方桌面迫使對手回球出界、落網或犯規。
乒乓球運動的起源有很多種說法,而最為流行的說法是:乒乓球運動於19世紀末起源於英國,是由網球運動派生而來的。
據說,在19世紀末的一天,倫敦遇到少有的悶熱。兩個英國上流社會貴族青年看過溫布林頓網球賽後,到一家上等飯館的單間去吃飯。先是用雪茄煙的木盒蓋當扇子,繼而討論網球技戰術,撿起香檳酒的軟木酒瓶塞當球,以大餐桌當球臺,中間拉一細繩為網,用煙盒蓋當作球拍打球。侍者在一旁喝彩,聞聲趕來的女店主見此情景,不禁脫口喊出“TABLE TENNIS”,這一聲將乒乓球命名為“桌上網球”。
國際乒乓球聯合會是由參加國際乒聯的乒乓球組織(簡稱為協會)組成的聯合體。國際乒聯目前的協會成員已經超過200個,使乒乓球成為世界上參與人數最多的三個體育運動項目之一,其簡稱為:國際乒聯,英文為:International Table Tennis Federation,縮寫為:ITTF。它於1926年12月在英國倫敦成立,總部原設在英國東蘇塞克斯郡的赫斯廷斯,2000年遷至瑞士洛桑。
1926年12月12日在英國倫敦伊沃•蒙塔古的母親斯韋思林女士的圖書館裏,舉行了第一次具有歷史性的國際乒乓球聯合會代表大會。在會議上,正式通過了國際乒聯章程和競賽規則。由於發現“乒乓”(Ping-Pong)一詞是商業註冊名稱,於是將國際乒聯重新命名為“桌上網球”(Table Tennis)協會,這個名字一直沿用至今。 20世紀20年代以前,乒乓球運動一直停留在遊戲階段。20世紀20年代以後開始舉行邀請賽。
場館標準
奧運會乒乓球比賽在體育館內進行,館內的具體標準為:
比賽區域
包括可容納4張或8張球臺(視競賽方法而定)的標準尺寸(8米寬、16米長)的正式比賽場地、比賽區域還應包括比賽球臺旁的通道、電子顯示器、運動員、教練員座席、競賽官員區域(技術代表、裁判長、仲裁等)、攝影記者區域 、電視攝像區域以及頒獎區域等所需要的面積。
燈 光
奧運會為了保證電視轉播影像清晰,要求照明度為1500~2500勒克斯,所有球臺的照明度是一樣的。如果因電視轉播等原因需要增加臨時光源,該光源從天花板上方照下來的角度應大於75度。比賽區域其他地方的照明度不得低於比賽臺面照明度的1/2,光源距離地面不得少於5米。 場地四周一般應為深顏色,觀眾席上的照明度應明顯低於比賽區域的照明度,要避免耀眼光源和未遮蔽的窗戶的自然光。
地 面
地面應為木制或經國際乒聯批准的品牌和種類的可移動塑膠地板。地板具有彈性,沒有其他體育專案的標線和標識。地板的顏色不能太淺或反光強烈,可為紅色或深紅色;不能過量使用油或蠟,以避免打滑。
溫 度
館內比賽區域的空氣流速控制在0.2~0.3米/秒之內,溫度為20~25攝氏度左右,或低於室外溫度5攝氏度。(
場地規格
賽區應由0.75米高的同一深色的擋板圍起,並與相鄰的賽區及觀眾隔開。 每張球臺的比賽場地面積為8米×16米。場地內放有球臺、球網、球、擋板、裁判桌、裁判椅、計分器等。每張球臺至少還要使用兩台電子計分牌,決賽時使用四台。 電子記分牌安放在乒乓球比賽場地兩側後面或四角,牌上有運動員的姓名、所屬國家或地區、時間、各局比分等,使觀眾在看臺上可以清楚地看到顯示幕上的比分。 體育館內還有一個所有觀眾都能看清楚的大電子顯示幕,能同時顯示所有球臺比賽的有關資訊。 決賽或僅使用一張球臺比賽時,裁判員使用話筒,以方便全場觀眾觀看比賽。
器材規格
球臺——高76釐米、長2.74米、寬1.525米,顏色為墨綠色或藍色。
球網——高15.25釐米、台外突出部分長15.25釐米,顏色與球臺顏色相同。
球——呈白色或橙色,且無光澤,直徑40毫米、重量2.7克的硬球。
擋板——高0.75米、寬1.4或2米,顏色與球臺顏色相同。 所有器材均由國際乒聯特別批准和指定。在整個比賽過程中包括訓練設施均必須採用相同牌號的器材。(
奧運會乒乓球比賽的規則使用國際乒聯最新的競賽規則。奧運會乒乓球比賽的競賽方法是根據國際乒聯奧林匹克委員會(國際乒聯奧林匹克小組)制定的並經國際乒聯理事會批准後實施的。
規則要點
發 球
(1)發球開始時,球自然地置於不持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張開,保持靜止。
(2)發球時,發球員須用手將球幾乎垂直地向上拋起,不得使球旋轉,並使球在離開不執拍手的手掌之後上升不少於16釐米,球下降到被擊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體。
(3)當球從拋起的最高點下降時,發球員方可擊球,使球首先觸及本方台區,然後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再觸及接發球員的台區。雙打中,球應先後觸及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
(4)從發球開始,到球被擊出,球要始終在臺面以上和發球員的端線以外,而且不能被發球員或其雙打同伴的身體或衣服的任何部分擋住。
(5)在運動員發球時,球與球拍接觸的一瞬間,球與網柱連線所形成的虛擬三角形之內和一定高度的上方不能有任何遮擋物,並且其中一名裁判員要能看清運動員的擊球點。
擊 球
對方發球或還擊後,本方運動員必須擊球,使球直接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或觸及球網裝置後,再觸及對方台區。
失 分
(1)未能合法發球;
(2)未能合法還擊;
(3)擊球後,該球沒有觸及對方台區而越過對方端線;
(4)阻擋;
(5)連擊;
(6)用不符合規則條款的拍面擊球;
(7)運動員或運動員穿戴的任何物件使球臺移動;
(8)運動員或運動員穿戴的任何物件觸及球網裝置;
(9)不執拍手觸及比賽臺面;
(10)雙打運動員擊球次序錯誤;
(11)執行輪換發球法時,發球一方被接發球一方或其雙打同伴,包括接發球一擊,完成了13次合法還擊。
一局比賽
在一局比賽中,先得11分的一方為勝方;10平後,先多得2分的一方為勝方。一場比賽 單打的淘汰賽採用七局四勝制,團體賽中的一場單打或雙打採用五局三勝制。
次序和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