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個人履歷 :
一般公司在進行人才招募時,大多會要求應徵者事先寄送履歷表與自傳以供僱主做初步審核,因此,履歷表與自傳的用意無非是為了讓僱主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判斷應徵者是否符合他們的需求,故對求職者而言,履歷與自傳所代表的就是求職者給予求才公司的第一印象。
1) 履歷表必備元素
一般履歷表內容不外乎有個人基本資料與重要應徵條件兩大部份,詳見以下說明:
A] 個人基本資料、重要應徵條件
基本資料主要包括個人的姓名、性別、生日或年齡、地址以及聯絡電話,這些部份缺一不可,因有些職務有性別或年齡上的限制,僱主即可以很快從這些資料做基本判斷,而地址最好留現在居住地的地址,若即將搬遷或有所變動可加以註明,這也會影響僱主晉用的意願,如有些工作可能需要每天很早抵達公司,或有些工作時常需要加班的話,僱主通常就不會考慮晉用住在太遠的人。
而聯絡電話若無個人隱私或其他方面的考量最好多留幾個,如家中電話、行動電話等等,最好加註可聯絡時間,若使用答錄機亦應很有禮貌的請對方留下姓名、電話。有些公司會要求應徵者寄「簡歷表」,應徵者則可挑選重要項目並使用簡單的表格列出即可。
學歷、經歷以及專長為影響僱主任用的主要關鍵,視不同產業、職務需求以及僱主偏好而定,某些產業或職務可能需要相關科系背景的人員,如醫藥專業的工作,僱主就會特別挑選學歷背景屬於醫藥相關科系畢業的人,又如許多學術或研究機構需要專業的研究員或助理,就會偏好晉用學士、碩士以上學歷或相關科系畢業的求職者。
而一般民營企業特別看重求職者的經歷與專長,尤其是對於已有工作經驗的求職者特別重要,而就剛踏入社會的新鮮人而言,即使是在學期間短暫瑣碎的打工經驗、社團研習活動的經驗以及參與學術研究或專案計畫等等,亦可加以說明,這個部份若能透過自傳補充自己的心得也是非常有幫助的。
以下為簡歷表與詳細履歷表所建議俱備的項目:
a. 簡歷表建議項目
1) 姓名
2) 性別
3) 生日
4) 地址
5) 聯絡電話
6) 應徵職務
7) 學歷
8) 經歷
9) 專長
10)簡要自傳(600字以內)
[簡要自專即是自我介紹,最好寫一些自己的特長、優點、對這工作有什麼目標或自己的目標等,可以給僱主一個好印象並從中了解你一點,但切忌誇大其詞。P.S這是我自己的想法^^"""]
b. 詳細履歷表建議項目
1) 姓名
2) 身份證字號
3) 性別
4) 生日
5) 血型、身高、體重
6) 聯絡地址
7) 家中電話
8) 行動電話
9) E-mail
10)家庭狀況與成員
11)應徵職務
12)最高學歷與求學過程
13)曾取得的證照
14)專業訓練
15)經歷
16)社團經驗(各項職務、何年何月)
17)語言能力
18)專長
19)興趣
20)詳細自傳(600-1000字或視不同公司與職務需求撰寫)
[簡要自專即是自我介紹,最好寫一些自己的特長、優點、對這工作有什麼目標或自己的目標等,可以給僱主一個好印象並從中了解你一點,但切忌誇大其詞。P.S這是我自己的想法^^"""]
2) 履歷表外觀
一份能夠很清楚、明瞭的表達個人經歷的履歷表將是求職者獲得工作的重要關鍵,但是,如何透過一兩頁A4大小的文件充份表現自我並讓僱主能夠一目了然,將是求職者在製作個人履歷表的過程中所應該隨時注意的。履歷表的內容固然應該說明愈詳細愈好,但若在短短一兩頁紙張上擠滿了密密麻麻或雜亂無章的文字,即使求職者有再好的學歷、經歷背景,大多數的僱主終究無太多時間仔細詳讀,甚至於會因為履歷表過於雜亂的編排早已對求職者的第一印象大打折扣,更別提要給予面試機會了!
最常見的履歷表編排方式有兩種,求職者可視個人需求編排運用,但切記內容一定要有條理、段落必需分明。
兩種最常見的履歷表編排方式的外觀範本:
http://schoolasp.104.com.tw/channel02.htm
[[以上文字解釋來自:
http://schoolasp.104.com.tw/channel02.htm
和一小小小部份是我的個人想法。]]
**因字數有限,你可以上以下這兩個網站,是教你怎去寫個人履歷。
http://schoolasp.104.com.tw/channel02.htm
http://www.jobsdb.com/tw/b5/html/article/tips/15.htm
以下網站有中英文履歷表範例和寫作竅門:
http://www.education18.com/item09/0901/f4.htm
請耐心細看。
工作證明文件 :
工作證明文件即是證明你曾做過什麼工作,是在你離職時僱主發的。
工作證明文件是要你曾工作過的店舖的僱主給你的正式信件。
[[以上文字解釋來自我的個人經驗。]]
**你可以上以下網站看看工作證明文件的範本: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7041304211
請耐心細看。
如有任何錯處,請原諒。
2007-12-12 03:24:16 補充:
忘了說一點,如你曾工作過的店舖的僱主沒給你工作證明文件,你可要求你曾工作過的店舖的僱主給你。如有任何錯處,請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