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貼)
世界青年大學生MS聯盟簡介
黃旭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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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稱及教主:
1.名稱─M.S. Morning Star. 晨星會
又稱 J.M.S.─ Jesus Morning Star. 耶穌晨星會其實 J.M.S.亦即其「教主」鄭明析先生的英文名字首縮寫。
2.教主
鄭明析,韓國人,農家子弟,國小畢業。自稱禱告80天,讀經1800次,聽見神聲音,在統一教的佈道會上決志。自1978年立教派於月明洞,其教義頗多受統一教的影響,如自稱其教會為「攝理」,悔改得救稱「復歸」,也為信徒配婚等。M.S.的信徒稱他「老師」,是知神心情、與神結婚、神的愛人,是這世代的「救世主」。
二、教義簡介:
1.歷史分三階段─舊約、新約、成約(與統一教相同)
在不同時代神差不同的中心人物,帶來不同的救贖方法。如舊約中心人物乃摩西(尚有其他偉人)頒律法,人靠律法得救。新約時代,耶穌乃中心人物,人因信稱義。成約時代的中心人物乃鄭明析,人要接受鄭明析乃「再臨主」,且行為要合乎其「話語」才能得救。
評:這樣的歷史觀,救恩論已完全脫離聖經的教義,「約」已在耶穌基督第一次來時完成,人類唯獨靠賴他才能得救。不論舊約、新約時代「天下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2.基督論:
M.S.稱耶穌乃「初臨主」,本來耶穌來是要來做王,帶來天國,但因以色列人不接受他,阻礙延遲了天國的降臨,人的自由意志阻擋了神的旨意,耶穌的救恩沒有完成。M.S.不接受神會違背自己所造的自然法則,因此他們相信耶穌的復活是靈而非肉身的復活。
評:他們給予耶穌的定位只是個「人」。
3.預定論:
分絕對預定與相對預定,M.S.認為人的自由意志可以否定神的旨意,如耶穌本不是要釘十字架,但猶太人的自由意志卻否定神的預定,M.S.稱此為「相對預定」。
評:若此說成立,神豈不成了有限的神,又豈能稱為神?耶穌聲稱是他自己捨了命,若非如此,沒有人能取他的性命。
4.比喻論:
M.S.認為聖經90% 都是比喻,因此將耶穌所行大部份的神蹟皆以比喻來處理,且違背「比喻只有一個重點」的釋經原則,將許多他們的教義「讀進」比喻中,解經就毫無準則可言。
5.末世論:
M.S.的「末世觀」,類似存在主義的末世觀,所以末世是人「復歸」(悔改得救)前的人生。悔改前的人生就是那人的末世,因此他們認為聖經的末世是比喻性的說法,沒有實際的末世。
三、結論:
M.S.明顯地深受統一教的影響,鄭明析卻自稱是救世主,而統一教教主「文鮮明」只是他的「先鋒」、「鋪路者」(當然文鮮明是不會承認的)。觀其言論常揉合科學、哲學、神學於一爐,若缺少聖經基礎,易受其迷惑。但進一步探究即可發現矛盾、處處不知所云。然而M.S.因強調「行為」得救,不能否認其「聖潔」特性相當吸引年輕人。而鄭明析似乎擁有「通靈」能力,常能未卜先知,也令信徒「敬畏」。基督徒當更努力研讀聖經,殷勤傳揚福音來面對之。
《2》.攝理教與統一教都講血統轉換才能除原罪。統一教的血統轉換如下:
(1) 蕩減→須付代價,是一種歷練過程;復歸→回復原來的地位,即重生「復活」回到神愛裡的經驗。實際上便是由「血統轉換」來回返「真愛家庭」。
(2) 基督只完成了「靈」的工作,卻未完成「肉」的工作,因而「再臨主」要用肉身來成就蕩減復歸。
(3) 要得到「血統轉換」,開始時要:聽三次統一真理、經過7天禁食、參加3~7天的修練會、從事40天的開拓傳道、獻身,居教會(若獻身者已婚,則禁行房,繁殖撒但血統)、帶三個人入教、通靈(對文鮮明產生愛慕之心,是第一祝福)。
(4)第二祝福為再臨主的配婚,進行血統轉換,為神繁殖善的子女(沒有選擇權,是因為「相對者」必須是從再臨主連鎖中換過血的人)。
所以在獻身階段就可以與從再臨主連鎖中換過血的人發生關係得到血統轉換。這階段沒換過血的人,就要靠進行婚配跟換過血的人發生關係,才能血統轉換。而且在獻身階段每天早晚要在[真父母]的像下禱告,這是一種偶像崇拜行為。即把文鮮明當神,向他禱告。聖經告訴我們,永遠的大祭司、中保只有耶穌一個,若文鮮明是耶穌,還是應該奉耶穌的名禱告,不該另立一名取代耶穌的名。
2007-12-12 16:22:37 補充:
所以[血統轉換]一定要透過性關係才能完成,任何形式上的儀式或屬靈的辦法都違反統一教的原理講論主題。因為如果屬靈的辦法可行,那基督徒更有理由是符合肉體潔淨的,可是原理講論卻說基督徒還是有原罪,還是不潔的血統。比如,有人說第二祝福的口頭祝福就完成血統轉換,因為信統一教前結過婚的兩人,只要透過祝福就潔淨了,不須透過性關係。這樣,基督徒就更是潔淨的,因為聖經耶穌明說,[約 14:23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所以統一教只有文鮮明的口頭祝福,而基督徒卻有耶和華與耶穌的同在。
2007-12-12 16:23:51 補充:
而且照這種的方式,不參加配對不結婚的人永遠不可能潔淨;或信教前結過婚的,若不兩人都接受文鮮明的祝福,也無法潔淨。
而且若文鮮明過世了,是不是祝福就結束了?所以還要再興起另一個所謂彌賽亞來繼續祝福?若說他的子弟可以代他繼續祝福,那耶穌早就完成這種救贖了,因為耶穌說:[太 16:18 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權柄:原文作門),不能勝過他。],而彼得是結過婚的。所以若祝福可以由弟子繼承,耶穌在世時,就可讓彼得有這種祝福了。
2007-12-12 16:24:04 補充:
若照原理講論說的,耶穌被釘死,所以肉身被撒但侵入,所以所有門徒的肉體都跟著壞。那文鮮明也離過兩次婚,跟據原理講論的蕩減復歸論,凡是失敗連以前的建造都會毀壞,那這種失敗,為何可以安然無恙?而且文鮮明若去逝了,撒但可不可以進入他的肉身,敗壞他的子弟。所以若是屬靈的辦法可以潔淨肉身,耶穌復活就又潔淨所有的門徒了,因他們都領受了聖靈。可是文鮮明只有口頭的祝福,這有何潔淨功效?
2007-12-12 16:28:11 補充:
(1)為什麼說耶穌只完成靈的拯救,未完成肉的拯救?
原理講論是說:因為若猶太人都信他,耶穌就不用被釘十字架,就可以用[血統轉換]辦法,比照伊甸園未犯罪前的無罪亞當,找一女子結婚,然後再繁衍出全人類,而生出無原罪的後代,但這裡有一問題,就是世上未結婚的人,雖可以藉跟這樣繁衍的後代結婚而得潔淨,但已結婚的就無法潔淨,必須靠跟無罪的所謂[真父母]發生關係來潔淨。這樣不就違反聖經上的不得淫亂的話?
2007-12-12 16:28:26 補充:
照原理講論說的,當初夏娃吃禁果就是先跟天使長的撒但性交,後來又跟亞當性交,所以造成天使長的血污染而有原罪,先不論這正確與否,反正蕩減復歸就是把錯的重複反向進行來復歸,所以[真父母]的夏娃就可以先跟真父母的亞當發生性關係後再跟有原罪的人發生性關係使之潔淨。所以新增加的[真父母]之夏娃都可比照辦理潔淨別人。當然亞當也可以這樣做,這就是從統一教分出來的攝理教(又叫耶穌晨星會)的鄭明析的做法。
2007-12-12 16:29:32 補充:
這種做法當然是在沒有撒但干擾的情形下,雖然淫亂,但理論上可行。但若有撒但干擾時,就要像在玩天九牌或梭哈,雖然文鮮明和韓鶴子算天王老九或最大的同花順,但撒但是靈體,可以偷看你的底排,再通風報信,所以,除非你每次拿天王老九或最大的同花順,不然面對撒但差來的牙役,你可能賭得贏嗎?
2007-12-12 16:31:10 補充:
所以這不是聖經的原理,且違反聖經原理,但這錯誤,根據統一教原理,是因認為耶穌因猶太人不信他,所以耶穌的肉身被撒但侵入污染,所以耶穌復活只有靈的復活,而不是肉身復活。這當然不是聖經所說的,因為統一教的原理說,撒但為阻止耶穌拯救世界,所以使用他最大的權限殺死彌賽亞,既然最大權限是殺死,當然就沒有權限再擁有死去的身體。而且耶穌明說:[約 14:30 以後我不再和你們多說話,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所以耶穌復活就是肉身復活。不然撒但應該找得到耶穌的屍體,如果他有權限的話。而且照統一教原理,耶穌死後,他的門徒就是不潔的,所以也不可能行神蹟醫病趕鬼。
2007-12-12 16:31:21 補充:
也不可能五旬節聖靈降下。所以因信稱義就潔淨了。但為什麼聖經說:[約壹 1: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這是因為始祖亞當違背神的原罪已贖,但善惡果的威力產生的自私罪性猶在。這罪性是因自我覺知力過強,把魂的七情六慾過分強化,所以會自私,既自私又想滿足七情六慾所以會犯罪或天人交戰。所以基督徒雖潔淨,還有罪性,需要修練走更新、變化、成聖、得榮的道路。
2007-12-15 12:43:52 補充:
回笨小孩:
1.以下資料節錄自《邪教百科全書》BOB LARSON
http://bloguide.ettoday.com/leadway7/msg_inc.php?textfile=74899
‧‧‧
否定耶穌殉難只是文鮮明眾多稀奇古怪的宣稱之一。除此之外﹐他還說
過以下一些話﹕ "我將征服世界﹐我是你們的腦子。
2007-12-15 12:44:11 補充:
["他(指上帝)存活于我的身體中﹐我是他的化身。"
"我要那些能夠絕對服從我的信徒﹐即使他們可能不會服從他們的父母。
"
"為了將人從罪惡王國中拯救出來﹐我們必須欺騙。"
"大師(指文鮮明)超過了任何人(包括聖人和先哲)﹐他比耶穌更偉大。
"]
2007-12-15 12:44:51 補充:
文道長如何將自我膨脹引向這種自我神化的騙局呢﹖他于1920年出
身于一個基督教長老會家庭﹐原名文鮮龍。他從小就自稱有超視能力﹐
並在16歲時聲稱看到了耶穌的幻象﹐耶穌要求他完成自己所未能完成
的從肉體上拯救人類的任務。1944年﹐文鮮明第一次結婚﹐並開始
招募信徒。自從見到自稱為救世主的朴文金後﹐文鮮龍改名為文鮮明。
隨後的幾年內﹐文鮮明在監獄中度過。他對外聲稱自己是因為反對共產
黨而入獄﹐而現在一些研究人員發現他被捕的真正原因是因為在宗教儀
式上推行性交。1954年﹐他與第一個妻子離婚﹐不久文鮮明正式成
立了統一教會﹐三年後出版了精神宣言《神聖原則》(按:即所謂原理講論)
2007-12-15 12:45:26 補充:
‧‧‧
文鮮明傳達的不僅僅是信息﹐而是需要完成耶穌未能完成的遺願。他和
現在妻子的結合應該會產生一個新的人類﹐而這個新人類的血液沒有受
到撒旦的玷污。那麼他以前的幾次婚姻失敗是否說明他成不了救世主
呢﹖"不﹗"文鮮明答道﹐因為他肩負的拯救人類的使命是如此重要﹐可以
有不止一個"真母"。上帝準備了三個夏娃﹐而她們都失敗了。HAK J
A HAN是上帝最終選擇的"真母"。原罪對於文鮮明來說﹐是在基因裡
決定的﹐而非一種道德選擇﹐自我拯救需要通過與他的體格接觸﹐或者
進入由他祝福的婚姻來實現。
2007-12-15 12:45:57 補充:
b==紅螞蟻按:文鮮明離過三次婚(1954~1960),所以平均兩年ㄧ次,跟據原理講論的蕩減復歸論,凡是失敗連以前的建造都會毀壞,那這種失敗,為何可以安然無恙?也不須重新蕩減復歸?==e
一些批評家們曾道出以下內情﹕在統一教剛剛開始﹐人數不多時﹐"血液
清洗"(即清除掉血液中魔鬼撒旦的遺傳成份)通過讓女性信徒與文道長
發生性交來完成。隨著統一教的擴大﹐男性成員也可以通過與被文道長
"清洗"過的女性成員發生關係來取得純潔。現在﹐統一教只要求成員對文
鮮明有絕對的忠誠即可﹐而無需發生任何性關係。
2007-12-15 12:49:32 補充:
‧‧‧
文鮮明還有其它一些奇怪的信條。在有的情況下﹐信徒被要求與他們的
家人和朋友斷絕任何聯繫﹐因為文鮮明夫婦才是值得他們奉獻忠誠的"真
父母"(而"天父"這個詞則留給了上帝)。為了獲得信徒的這種服從﹐教
會提供了一切食物和衣物等必需品﹐這些人白天在街頭兜售小器物來為
教會增加收入﹐晚上則過公社式的公共生活。這些人每天必須賣出至
少一百美元的貨物﹐但也有的人聲稱能夠賣掉一千六百美元。
2007-12-15 12:49:51 補充:
據估計﹐
這種兜售每五天能夠給統一教會帶來一百萬美元的收入。當顧客詢問貨
款最終會用于何種用途時﹐統一教的售賣人可以極盡謊言﹐因為人們很
樂于為一個"戒毒中心"或者"解救飢餓中的孩子"等組織捐款﹐而不會去資
助一個自封的救世主。為了博取同情﹐有的信徒還故意坐在輪椅上裝出
一副可憐相。
‧‧‧
星期天早上是向"真父母"表達敬意的時候。早上五點起來後﹐教會成員向
文鮮明夫婦的照片三鞠躬﹐然後宣誓將盡一切努力實現文鮮明來到地球
的願望。‧‧‧那些試圖脫離教會的人被告知﹐他們將有惡魔纏身。
2007-12-16 18:49:13 補充:
回笨小孩:
妳的觀點並不客觀,妳說:[例如Heung Jin Moon的車禍原因,是因為對方來車故障失控而變成逆向行駛,兩輛車對撞造成的,在您所引用的文章卻完全變成Heung Jin Moon的個人責任。 ]
可是資料是這樣:[文的一個兒子﹐Heung Jin Moon﹐因高速駕車撞上一輛卡車而身亡。死時才17歲。],妳想想17歲可以擁有駕照嗎?而且也沒說是追撞或是如何事故,所以雖然描述簡略,也不能說資料故意誤導。
因人廢言是不合求真的,若妳或統一教不同意資料所言,可以說出真相,公諸大眾,比如控告對方跟之對質,或請文鮮明及韓鶴子接受測謊,證明對方捏造。而不是一昧說人是謠言。
2007-12-19 16:32:25 補充:
在美國紐約,18歲以下16歲以上是可以有駕照,不過是有限制的駕照,就是任何時候開車都要有一位21歲以上的老手在旁邊保護。所以就算他有駕照也很可能是違規駕駛,何況也不一定有駕照。資料在以下網址:
http://www.nysdmv.com/broch/c41.htm
統一教若照妳說的,也是自己給人混淆的印象,你想想,[血統轉換],的[血統]不是血液嗎?而照統一教說的,亞當、夏娃受血液受污染不是因與撒但性行為嗎?而且又說,神是要彌賽亞娶一女子[以繼承天血統的直系子女來建立地上天國]。所以要除去血液中的污染,不是要用[直系子女]的新血液取代舊血液嗎?
2007-12-19 16:32:35 補充:
這不就暗示要靠性行為來血統轉換嗎?妳能解釋,為什麼用祝福的辦法就可以清洗血液或[血統]嗎?而且,統一教的第二祝福,都要經過文鮮明親自配對,若祝福就可以改變血統,何必再經他配對?
所以因為這問題是統一教自己造成的,所以應當提起自訴,自願接受測謊,以自我澄清。
順道一提,文鮮明的兒媳洪淑蘭女士,指控文鮮明的兒子把性病傳染給她,所以文鮮明的彌賽亞家庭根本不理妳說的,不得跟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的教義。
2007-12-20 12:36:27 補充:
1.想問的是,統一教的教義是妳這小小的信徒可以訂的嗎?還是文鮮明說了算?從文鮮明的兒子根本不理妳說教義看來,妳的定義很可能是錯的。
2.所謂[血統]一般正常的定義都是只從婚姻的性關係而有的,若統一教要改它的定義,一定要特別明說。而且所謂[直系子女]也一樣,若統一教改變[血統]的定義,則[直系子女]的定義也要跟著改。所以妳對[直系子女]的定義是怎樣?能說經過祝福就變[直系]了嗎?而且原理講論沒特別定義,所以任何人都可以解讀成要靠性關係才行。所以若文鮮明不自清,資料顯示的就極為可信。
2007-12-20 12:36:49 補充:
3.駕照的問題,妳說網站的資料是2003年修訂的,那妳認為汽車這種有危險性的交通工具,十幾年前的法律會比較嚴格還是比較寬鬆?再說,若文鮮明的兒子沒有過失,人家何必引用這消息?妳能說引用的人比較不聰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