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對待同性戀
釋迦牟尼時代有無同性戀?及同性戀行為?
釋迦牟尼他自己怎樣看同性戀?
佛教是否讚同或對同性戀不予執著其對或錯?
對於現代咁多同性戀, 佛教做了什麼勸導/幫助的工作?
有沒有機構負責幫助同性戀者?
同性戀者的前世做什麼事會變成同性戀, 還是這是現代今生的病而已?
會否影響輪迴轉世?
回答 (3)
一般將「欲」分為正常的與不正常二類,不正常者如對他人的性侵犯、性騷擾,甚至病態的戀童症、戀物癖、暴露狂等等。病態的形成,通常係與心理需求引起生理變化的協調性不足有關,亦即當心理需求引起生理變化時,未能循著健康的方式處理,卻透過壓抑、狂想等方式,以致造成心靈扭曲;或是人生經驗中的重大心理創傷,導致心理需求扭曲。當病態的需求致使他人感覺受到侵犯、無法忍受時,便名之為「罪」(sin)。例如戀童症、偷窺癖、戀物癖,或是暴露狂,除了令人覺得猥褻外,甚至侵犯到他者的身體或物品。
但是事會將異性戀視為正常,同性戀為不正常,則屬不周延的歸類,因為疏忽了「同性戀者是否因其性傾向,而對他人產生性騷擾或性侵害?」之考量,容或有同性戀者性侵犯他人之事例發生,但是異性戀者對於其對象,同樣也存在意淫、或言詞及行動的干擾、甚至實際上的身體侵略,二者於此可說是無分軒輊。
回到根源的「性」來看,同性戀或異性戀同樣都面臨「心理需求引發生理變化,生理變化又加速心理需求,心理需求又在強化生理變化的惡性循環。」二者都存在「情」與「欲」的問題,異性戀對同性戀的歧視,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但同性戀之所以被關注、質疑,主要在於同性戀者的性接觸,被認為是不正確的接觸,然而人類為了尋求生理的滿足,原本就存在多樣化的方式,除了異性戀之外,也包括自慰行為、人獸交等等,以此而論,同性戀不過是其中的一個途徑,並沒有什麼特別。如果對於生理變化的滿足,只能是對異性性器官的接觸,以此而將同性戀是為「罪」,那麼其他的是否也應當都是之為「罪」呢?
《弘誓雙月刊》第83期
1) 世上從來就有同性戀.
2) 3) 佛法中所有欲望, 都出於無明. 除了特別叫大家不要傷害人外, 並無否定任何一種世間欲. 只是告訴你, 欲望令自己難出苦海. 男女之欲都不例外.
4) 5) 6) 眾生有各種病. 佛教渡人, 不分是誰. 同性戀者在佛教道場, 可如所有人一樣學佛. 佛教不是要改變你的性傾向, 而是從根幫你從各種無明中自由過來. 跟所有人一樣. 所以同性戀並不須很特別處理.
佛教上是看心la
雖然戒律上有指出"非處入"是破戒的
但是在同性戀者的心態中此"非"處卻是"正"處
而在同性戀者的心態中這樣的結合是正常的
正如平常人認為男的要跟女的結合一樣
所以都是在說心中的觀念la
正如南山律弘一大師言"真正破淫戒與否要看心戒"
就是說心中的享受淫慾的想法的時候才是真正的犯淫戒
參考: 愚見
收錄日期: 2021-04-22 23:46: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11000051KK0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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