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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結束了春秋戰國以來幾百年諸侯割據混戰的局面,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國家,為中華民族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所謂「漢承秦制」,「自秦以來,其制未變」,「百代猶行秦法政」,秦始皇建立的秦帝國為中國其後近二千年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礎,使得中國的政治制度在其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先進於西方、從而在經濟文化上也發達於西方。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在全國範圍內廢除分封制,代以郡縣制,在皇帝的直接控制下,建立自中央直至郡縣的一整套官僚機構,確立了中央的權威和集權。除了政治體制的改革,秦始皇還廣泛統一了其他各種制度,包括全國的水陸交通建制(車同軌)、全國的文字(書同文)、全國的度量衡制度(度同衡)和全國的幣制(錢同幣)。他還試圖統一全國的思想(焚書坑儒),但由於手段過於暴力而沒有完成(統一思想要到漢武帝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時才而得以初步完成)。應該說,正是由於秦始皇對征服後的土地注重統治和制度的建設,不似其它同時代的征服者(如馬其頓的亞力山大,或羅馬的凱撒等人)只重征服而不重制度建設,才使得統一的土地統治穩固,才使得中國在以後幾千年中都沒有像其他古代文明那樣經歷真正不可挽回的分裂或滅亡,為現代中國的版圖奠定了歷史基礎。
秦始皇首創驛站制度,並修驛道,為龐大帝國的政令通達以及由此而來的郡縣制皇權國家奠定了技術基礎。「修驛道,設郡縣」,這是中國能夠採用郡縣制這種先進位度,而非類似西方的分封制的一個必要條件。同時期的羅馬不能有效控制佔領區,只能設權利極大的總督(總督總攬一地的軍政大權,都是貴族,基層組織都依靠當地的原有組織),仍舊類似於分封制,這是羅馬帝國後來分裂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郡縣制是一種平民制度,其軍政首腦都由皇帝任命,依政績軍功可上可下,可平職調動,這就導致了職業官僚和職業軍人的出現。職業官僚和職業軍人都可以來自平民,郡縣官僚制有效的保證了平民(布衣)參政議政的權利(如李斯,蒙敖等都是布衣,依軍功政績才出將入相),相比分封制這種貴族政治,無疑是一大歷史進步。有人認為,現代國家的文官制度和軍隊制度就是起源於此。
秦國自商鞅變法以來重視以法治國,秦始皇繼承了這個傳統,並十分推崇法家人物韓非,曾自嘆「若與其同游,則無恨矣」。戰爭時期,秦始皇對將領賞功罰罪,皆依法。統一中國後,秦始皇以秦國原有的法律令為基礎,吸收六國法律的某些條文,制定和頒行全國統一的法律。秦始皇雖專制,認為「朕即天下」,但有秦一代,仍是依法治國。陳勝吳廣起義,其理由也是「秦法嚴苛」,其罪當死、不得不反,乃是「法逼民反」,而並非如後世「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那般因嚴重腐敗而造成的「官逼民反」。有人認為,後世儒家倡導依靠教化而施行人治,治國不依法而依人情禮制,甚至由君主一言而決,致使至今人治之風、馬屁之風猶在。
在經濟上,秦始皇重視農業,重視土地的政策。他推行重農抑商政策。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下令佔有土地的地主和自耕農只要向政府申報土地數額,交納賦稅,其土地所有權就得到政府的承認和保護。秦始皇還大力發展了全國的水陸交通,修建由咸陽通向燕齊和吳楚地區的馳道,以及由咸陽經雲陽(今陝西淳化西北)直達九原(今內蒙古包頭西)的直道,並在西南地區修築「五尺道」,開鑿溝通湘江和漓江的靈渠。此外,秦始皇統一度量衡和統一幣值,也為後世的經濟發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礎。
秦始皇在統治期間還發兵南征北討,擴大了國家的版圖。始皇末年,秦郡數由統一之初的36郡增至40余郡,其版圖「東至海暨朝鮮,西至臨洮、羌中,南至北向戶,北據河為塞,並陰山至遼東」,史載「北擴千里」,「百越之地,盡皆俯首」。按戰國地圖看,領土幾乎比戰國七雄控制範圍擴大了一倍。為了大力開發南越地區,秦始皇強令50萬人口遷移進越族地區與越人雜居,促進民族之間長期的融合和統一。 為了消除北方游牧民族的屢次侵犯,秦始皇強令修築了長城抵禦匈奴,至今,萬里長城已經是中國和中華民族的最主要的象徵性標誌之一。
總之,秦始皇對於全國之大一統、對於中國政制之創建、對於中國版圖之確立、對於中國民族之傳承,都有著極其關鍵的作用,堪稱「千古一帝」。所謂「功莫大過秦皇漢武」,其意就是指在文治武功方面,歷代君王無秦始皇之右。至今,英語中對中國的稱呼China,也是從羅馬語Chin(秦)演變過來的[11],這也在一個側面上表現了秦帝國的影響力。
歷代文人和政治家中對秦始皇大加褒揚的不乏其人。例如,西漢名臣桑弘羊的論著中肯定秦始皇統一中國的功績是「功如丘山,名傳後世」。唐太宗李世民說過:「近代平一天下,拓定邊方者,惟秦皇、漢武。」唐朝大詩人李白在詩《古風》中寫道:「秦王掃六合,虎視何雄哉!揮劍決浮雲, 諸侯盡西來。」。唐朝思想家柳宗元在名著《封建論》指出秦始皇廢除分封制、建立郡縣制,符合了歷史發展的客觀必然趨勢,所謂「非聖人意也,勢也。」清末思想家章太炎在1913年撰寫的秦政記也讚揚秦始皇,說:「雖四三皇、六五帝,曾不足比隆也。」
中國近現代史學先驅柳翼謀在《中國文化史》評論道:「始皇時代之法制,實具偉大之精神,以一政府而統制方數千裏之中國,是固國家形式之進化,抑亦其時思想之進化也。」「蓋嬴政稱皇帝之年,實前此二千數百年之結局,亦為後此二千數百年之起點,不可謂非歷史一大關鍵。惟秦雖有經營統一之功,而未能盡行其規劃一統之策。凡秦之政,皆待漢行之。秦人啟其端,漢人竟其緒。」「漢之政治,多沿秦法,間參以儒家之言。」「秦、漢政體,雖為君主專制,而其地方行政,猶有周代人民自治之遺意。」「秦、漢之時,人民言論甚自由,而地方之事,多由人民自主,民治且盛於官治也。」「秦以專制,為後世詬病,而其實人民轉有自治之權。」秦俗「重男女平等」,「秦不專責女子以節義」,對男子也有對等的要求。「第執「焚書坑儒」一語,遽以為秦之對於古代文化摧滅無余,是實不善讀史耳」。
負面評價
秦始皇的專制獨裁、橫征暴斂、嚴刑峻法、生活奢侈,不僅使秦朝在統一中國後只歷15年即告覆亡,而且也開啟了中國兩千余年的君主極權統治。
秦始皇推行的是「以法治國」的法家學說,而從漢武帝以後的中國歷代統治者,都推行以仁愛、中庸為核心的儒家學說。而且秦始皇焚書坑儒的極端措施,得罪了天下士人(即知識分子階層)。因此,秦始皇常作為負面典型出現在各種散文、史籍中。
秦始皇的建築工程,包括萬里長城、秦馳道、靈渠、阿房宮及秦始皇陵等,規模均極為龐大,動輒勞動舉國人口興修,不少文獻均斥責在工程進行時造成不少人命死傷[13]。但另一方面,這些工程也使各地的交通進一步發展,有助日後交通、經貿、國家安全以及各民族之融合。故此,這些工程是功大還是過大,一直是史學家的爭論點。對於長城,有人指出當時所修築的長城,並非今所見之長城(今長城主為明朝時所修建)而是相當不牢固的夯土牆,秦長城主要目的是標名與匈奴的界線,並沒有實質的防禦功用,況且當時匈奴實力並不強[14],始皇仍遣蒙恬發兵十萬攻擊匈奴,後人對此的評價是:「興兵遠攻,貪外虛內,務欲廣地,不慮其害」[15]。蒙恬死後沒多久,匈奴便輕鬆跨過秦長城,不但收復了原來的失地,並且佔領了燕、代等郡[14][16]。可見,長城本身在後世抗擊游牧民族的戰爭中是否有意義還屬爭議話題,但至少在秦始皇時代的作用除了虛耗國力以外,作用微乎其微。
歷代文人對秦始皇大加批判的同樣不乏其人,例如:
西漢思想家賈誼在《過秦論》中指出:「一夫作難而七廟墮,身死人手,為天下笑者,何也?仁心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周王序得其道,千余載不絕,秦本末並失,故不能長。由是觀之,安危之統,相去遠矣。」
西漢史學家司馬遷在《史記·秦始皇本紀》中寫道:「秦王懷貪鄙之心,行自奮之智,不信功臣,不親士民,廢王道,立私權,禁文書而酷刑法,先詐力而後仁義,以暴虐為天下始。夫併兼者高詐力,安定者貴順權,此言取與守不同術也。」
唐朝文學家杜牧在《阿房宮賦》中評論:「一人之心,千萬人之心也。秦愛紛奢,人亦念其家。奈何取之盡錙銖,用之如泥沙……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獨夫之心,日益驕固。……滅六國者六國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嗟夫!使六國各愛其人,則足以拒秦;使秦復愛六國之人,則遞三世可至萬世而為君,誰得而族滅也?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後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
秦始皇被很多史學家看作是一個暴君[10]。但也有很多史學家指出,要區分秦始皇的個人性質的「暴」和時代的、社會的、制度的「暴」。因為秦始皇所推行的「暴政」,有很多是不得不借助暴力來完成激烈巨大的社會變革,這種「暴」,實質上是在大轉型、大變革背景下產生的時代的、社會的、制度的「暴」,和秦始皇個人並沒有太大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