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功
公元前221年(秦王政二十六年),秦國最後完成對六國的兼併,實現了全國之大一統。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就此確立,首都設在咸陽。秦王嬴政自以為功高「三皇」,德過「五帝」,所以兼採二者尊號而合為皇帝,用作天子的專稱。他自命是秦「始皇帝」(前221年-前210年),子孫將是「二世」、「三世」......以至無窮。
秦始皇建立了以皇帝為核心的中央集權制度:中央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等「三公」分掌政務、軍務及監察;地方則廢除封建體系,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後來增至四十一郡),郡下設縣,縣下又有鄉、亭、里等基層組織。這樣,全國由上到下均置於皇帝及其家族的嚴密統治之下。
為免六國勢力死灰復燃,秦始皇還採取了一系列鞏固統一的措施,例如:夷平險阻,銷毀兵器,遷徙豪富,統一文字、貨幣、車軌和度量衡。在農業方面,秦實行「強本抑末」,允許土地私有及自由買賣。此外,秦始皇還以首都咸陽為中心,廣修通往全國的馳道。而他自己則沿著新修之馳道,多次巡視全國各地,四處勒石記功。
秦始皇的一系列大一統措施,自然是為了建立其家族萬世一系的統治,但其創立的制度,往往為歷代王朝所遵循,它奠定了中國作為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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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皇的一系列政策與措施,大大加強了全國之一統,對後世亦產生頗大的影響,不過其事業係在殘酷壓榨民眾的條件下,於短短的十來年內集中完成的,故秦朝之統治不免帶有苛急、暴虐之特點。在始皇當政的十二年間,其為政之苛暴業已顯露無遺。
為了維持龐大的軍費開支與工程建設,滿足窮奢極慾之生活,始皇不惜對民眾課以重稅。由於連年大興土木、四處征戰,內則修馳道、開靈渠、築長城,外則伐匈奴、征百越,每項工程或每次征戰,均須役使浩大之民力。特別是始皇為了自己之奢慾,在首都附近造阿房宮、修驪山墓,所耗民佚竟在七十萬以上。據載秦代「力役三十倍於古,田租口賦鹽鐵之利二十倍於古」,如此重稅苦役,實非百姓所能忍受。
秦自商鞅變法以來,法令即十分嚴苛,一人死罪誅及三族,一家犯法鄰里連坐,百姓動輒被罰充苦役或慘遭酷刑。到秦始皇時,更把嚴刑峻法推至顛峯。其酷刑之名目,諸如搒掠、謫戍、籍沒、黥為城旦、連坐、腰斬、車裂、梟首、戮、阬、磔、鑿顛、抽脅、鑊烹、具五刑(黥劓、斬足、笞殺、梟首、棄市)、族、夷三族(父母、兄弟、妻子)等等,不一而足。
秦始皇還把嚴刑峻法施之於文化領域,大肆統制思想,禁錮言論自由。如規定除了秦國的歷史記載,一切史書都燒掉;民間所藏,除醫藥、卜筮、種樹之書外,其餘《詩》、《書》、百家語全部焚燬;誰要是再談論《詩》、《書》,就殺頭;以古非今的人則滿門抄斬。在「焚書」後的一年,又發生「坑儒」之事,秦始皇下令搜捕對朝廷不滿的儒生,一共捉到四百六十人,全部加以活埋。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焚書坑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