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有無權在死約完後即時加租?

2007-12-09 3:53 am
簽了兩年租約, 一年生, 一年死, 剛過了第一年死約, 業主以市場租金大幅上升為由加租, 他是否有權這樣做? 有地產經紀說他無權這樣做, 但存在灰色地帶, 請告知真實情形!!!
更新1:

謝謝mayyau64的回答, 我也聽過很多人說業主在這情況下無權加租, 但我仍不肯定是否真確, 有沒有官方的答案? 我在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網站也找不到有關資料。謝謝!

更新2:

謝謝kira的回答, 你也被迫遷? 那麼你找到新居所未? 現在只得很少租盤可供選擇, 而且租金升得很厲害!

回答 (3)

2007-12-09 4:36 am
✔ 最佳答案
應該是不可以的,除非租約內註明死約完了可加租,但因你現時是生約期,即双方都可給予對方書面通知和六個月/指定的通知期而終止租約,所以若業主已找到新租客,他有杈要你於生約期遷出。不過,一般未交吉樓,業主是很難找到新租客,所以業主應不會向你提出終止租約,而你是可基於合約精神,而毋須加租給業主的。

當然,你有理据都好,最好用些捥轉温和的說話應付他,如自已的經濟狀况或答應準時交租等等,以免因有理据而爭持不下,傷了和氣,日後加租幅度更大。

2007-12-08 20:47:38 補充:
動輒告人,不是雙贏,而且勞民傷財,可以用和平理智的方法處理是最好的,所謂先禮後兵,處理不到才考慮吧!

2007-12-09 21:11:06 補充:
Please read the following website:http://www.legislation.gov.hk/chi/home.htmChapter 7
參考: 自己
2007-12-11 7:15 am
原則上於死約和生約期間是不可以加租,但由於市場上的租金比對上一年的租金升了一成以上,所以業主通常於死約後給你一個月書面通知你便可要求你遷出,而你沒有任何反對權力!但最終要看你的租約是否一個月書面通知或幾多個月通知!

p.s. 因為本人同你一樣死約後便給業主迫遷!
2007-12-09 4:09 am
所謂生約,意思就是不受規限,法律上衹是你有權先哈談。假如他不先與你談妥續約便擅將物業租給第三者,這便有權告他。
他加租太不合理把你迫走,而短期不能將物業租出,有錢就不妨以非法迫遷為由告他。


收錄日期: 2021-04-19 16:45: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08000051KK0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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