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方邀請調查」跟「被警方拘捕」,有何分別?

2007-12-08 8:24 pm
如題...

回答 (5)

2007-12-08 8:47 pm
✔ 最佳答案
甚麼是協助警方調查?

在一些情況下,假如警方懷疑你與某件案件有關,你可能會被邀請到警署「協助」調查。這種「協助調查」純粹是一種邀請,而非拘捕,如果你不願意的話,你無須答應。警方無理由因你不合作而拘捕你,除非他有其他充份的理由相信你是牽涉在該案中的從犯。不過市民亦應有公民責任(雖然不是法律規定的責任)去協助警方調查和撲滅罪行。


有些人起初以為到警署去是純粹協助做證人,但是卻發現自己變成疑犯之一,被警方懷疑口供的真實性及被拘留。所以,當你到警署「協助」前,請記得通知相熟親友,以便他們可替你作法律上的安排。當警方盤問疑犯的時候,他無權以嚴刑拷打的方法迫供。任何以威迫利誘得來的口供皆屬不可接納的證供(inadmissible edivence),法庭皆會拒絕接納。



甚麼是被警方拘捕?

拘捕即是某一被司法機關人員剝奪某人的自由。除非獲得釋放,否則該人不可以隨意離開。若某人被警方拘捕後,在可行的情況下,警方應儘快帶疑人到就近警署交由值日官處理。在以下的情況下,市民會被警方拘捕:

1. 他涉嫌與罪案或罪行有關而需接受進一步調查;
2. 罪行十分嚴重;
3. 他有可能潛逃;
4. 他有可能妨礙調查或干擾證人;
5. 他拒絕提供他的姓名及地址,或有理由相信他提供的資料是虛假的
6. 為其本人的利益著想而拘留他;
7. 扣留拘捕行動可保留或揭露更多與控罪有關的證據;
8. 他須按照法例規定套取手指摸。

7. 被警方拘捕時有甚麼要注意?

如果你自願地進入警署協助問話,你應該可以隨時離開警署。假如你在離去時被阻止,這表示你已被拘捕。

任何人若被拘捕後,應要求警方儘快解釋他被拘捕或拘捕的原因。警方亦應在48小時內儘快將被拘捕人落案起案,但不包括干犯某些入境罪行的人。若警方已把他落案起訴,並由扣留羈押在警署,警方必須在下一個法庭審訴期帶他到法庭應訊。

在48小時內,如果警方沒有法庭的許可,就必須將你釋放。在拘留期內,你可致電律師。如果你被警方非法拘捕或禁錮,你的家人可以通過律師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Writ of habeas corpus)。此令是法庭傳召被警方拘禁者出庭審訊有關拘禁理由的法令。如果警方有充份法律理由,法庭可能容許繼續拘留犯人;如果沒有充份理由,你可立刻獲得釋放。

2007-12-14 11:45 pm
Very good~!!!!!!
2007-12-10 8:31 pm
被警方邀請調查」是你同案情=有些協助
「被警方拘捕」是你犯了法。有可能已有正句,
2007-12-09 7:12 am
調查姐係佢地冇證據叫你坐牙
拘捕呢
姐係佢地有料去整到你坐=]
by秋-]
2007-12-08 8:34 pm
被警方邀請調查,姐係佢地會問你野,你唔好講假口供.........

被警方拘捕,佢地會有機會起訴你.....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39: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08000051KK0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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