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發局重建局收購是否每人一生只可得一次額外補償金

2007-12-08 10:12 am
本人有兩個不同地點的單位,都在舊區.
現想問若被土發局收購其中一單位,
是否每人一生只可取得一次額外補償津貼,
而另一單位下次若被收購,是否只按市值賠償,
而不獲額外補償津貼???

回答 (1)

2007-12-08 6:23 pm
✔ 最佳答案
首先, 土發局已不存在, 現在負責舊區重建的是市區重建局 (市建局).
至於是否每人一生只可取得一次樓價以外的額外補償津貼, 答案是: 不是.
市建局收購物業時, 除了物業市值交吉價外, 一般會再給予一些特惠津貼, 例如住宅物業的自置居所津貼, 非住宅單位的營商特惠津貼等. 其中住宅物業的自置居所津貼是有領取次數的限制, 非住宅單位的營商特惠津貼不設上限.
根據市建局目前的收購政策, 在同一重建項目中, 住宅物業的自住業主 (將物業用作自用, 並以此它作為自己或"直系親屬"# 的唯一居所的業主) 最多可獲三個單位的自置居所津貼.
(# 市建局對"直系親屬"的定義為業主的父母、子女、受供養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孫女、外孫╱外孫女、繼父母、配偶的父母及配偶的繼父母)
有關限制只適用於同一重建項目中所涉及的物業, 業主若持有涉及另一重建項目的物業, 只要他符合自住業主的資格, 仍然可以在該另一項目中獲得最多三個單位的自置居所津貼.
詳情可參閱市建局的收購準則: http://www.ura.org.hk/html/c906000t1e.html


收錄日期: 2021-04-19 16:47: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08000051KK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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