証供接納一問?

2007-12-08 8:30 am
當一單案件,在未開審前,被傳媒廣泛報道始沒。例如整單案件明顯是刑事案,由開始發生至終結過程,被傳媒影下來,並已對外發放。(包括電視或網上)

我想問,當開審時.........。

1. 在這情況下辦方律師,有冇權要求法官向陪審團,不接納傳閒証供?
2. 法官在甚麼情況下會接立傳閒証供?
3. 被傳媒影下來的片段,是否視為證物?
4. 被傳媒影下來的片段(但是偷拍的),是否視為證物?
更新1:

我向大家保證,只要你們盡力答,我不會取消問題,令盡力答的網友失望。相反若你盡力幫我解答問題,我一定選你。

回答 (3)

2007-12-10 3:09 am
✔ 最佳答案
其實你的問題牽涉的不止是傳聞證供。。。
(1)辯方律師任何情形下均有權向法官申請反對傳聞證供作為證據/證物。
(2)一般而言,只有極罕有的情況下傳聞證供可作為證據,如遭重傷的人死前向差人講述比邊個重傷。
(3)及(4)其實被傳媒拍下來的片段(不是報道)就已經不是傳聞證供,而是有可能作為證據的物品。如控方準備將其作為證物,會將該物列于證物名單內呈堂。辯方可反對,并盤問拍得/取得該證物的所有有關人士以說服法官不要采納該物為證物(理由例子為可能經刪改以符合報道的目的),偷拍亦會用于爭議偷拍人的誠信以說服法官有關證物不可信或經刪改等等。即使法官接納為證物,亦須考慮會將幾多比重(weight)放在呢件證物。
參考: me
2007-12-08 9:40 am
1)你問題只提及有傳媒報道,但並無話控方將有關報導作為証供;正常情況下,控方好小會將這樣的報導作為証供;現假設控方真係咁做,辯方侓師係絕對可以有權提出要求不接納此証供。

2)絕大部份傳閒証供均不會被法庭接納,除了以下兩種的傳閒証供(1)一個人死前一刻所說的說話,因法例上假定一個人死前不會講大話。(2)一個專家証供。

3)如控方能找到有關片段的拍攝者,並能交代該片由始至終的保存方法及地點。以及能証明該片無受過加工或修改,該片是可以視為証物。

4)可以,只要控方能証明上述第三點的條件。

希望可以幫到你。
2007-12-08 9:01 am
1. The lawyer needs to give acceptable reasons.
2. The evidence is believable, varified to be truth.
3. Yes, if it is believable, varified to be truth. e.g the reporter needs to be examed.
4. Yes. Same as No. 3.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48: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08000051KK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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