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同意打開了別人的信件,是否犯法?

2007-12-08 8:06 am
有一個婆婆病了而住在醫院,她妹妹完全未經她的同意下打開了她的信件,請問有否違法? 信件包括印有 "private & confidential" 的銀行信件。

回答 (1)

2007-12-09 8:19 pm
✔ 最佳答案
章: 98 標題: 郵政署條例 憲報編號:
條: 29 條文標題: 非法開啟郵包等 版本日期: 30/06/1997


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則不得─
(a) 開啟任何郵包,或自任何郵包取出任何內載物件;或
(b) 開啟任何郵袋,或自任何郵袋取出任何郵包或取出郵包內的任何內載物件;或
(c) 管有任何郵包或郵袋,或管有任何郵包或郵袋的任何內載物件;或
(d) 延誤處理任何郵包或郵袋。

章: 98 標題: 郵政署條例 憲報編號:
條: 38 條文標題: 罰則 版本日期: 30/06/1997
(b) 第16、17、18、26、28、29或33條的任何條文,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0及監禁2年

收錄日期: 2021-05-03 08:09: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08000051KK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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