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好D」售賣14K的T恤,警方捉拿創作人,警方有沒有侵犯人權?

2007-12-08 3:19 am
連鎖家品店「住好D」售賣一款印有黑社會組織名稱的T恤及明信片,涉嫌違反社團條例

「住好D」售賣14K的T恤,警方捉拿創作人,警方有沒有侵犯人權?
根據人權宣言,人人有權參與文化生活,創作者的權利受保護,
那不是與基本法發生衝突,警方有沒有侵犯人權?
如果沒有,那又為什麼呢?
香港基本法是否最有約束性的呢?

回答 (2)

2007-12-09 4:07 am
✔ 最佳答案
如果就人權法例,係違反!
但係你要記住,香港唔係只有人權,仲有好多法例
任何人講出或寫出三合會名字,自稱係都唔得!!!!
有法團條例係話唔得,so police先會話唔得,police 冇資詢過法律既意見到唔會咁做la!!!
基本上係,但當中會牽涉到好多既法律,
所以唔單至睇基本法,亦要睇埋其他既法律先能定斷!
參考: 自己
2007-12-08 3:36 am
1.我諗係無,啲警方話拉就拉喇
2,3.但係警方覺得係黑社會組織名稱的T恤及明信片都無可奈何
4.唔可以咁講羅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8 23:59: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07000051KK0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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