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因欠債而自殺, 係咪保險仍可賠償給家人?

2007-12-07 5:17 pm
一個人因欠債而自殺, 係咪保險仍可賠償給家人, 而不需用來還債?

回答 (4)

2007-12-07 6:02 pm
✔ 最佳答案
1. 保險一般都有自殺條款,超過一年自殺先有得賠

2. 如果自殺的是你的直繫親屬,自殺後債務理論上由家人承擔(即係承繼遺產的道理,不過承繼的是負債而已)

不過保險金並非遺產i.e. 你會先收到保險金,然後自行去償還你承擔的債務

其實依個case都有其他方法避債的,但不在此列
參考: 我自己小小的法律知識
2007-12-07 6:26 pm
因欠債而自殺, 保險公司係唔會賠償架 !

人都已經死了, 需唔需要家人繼續幫死者債還, 要視乎債主追唔追究啦 !
2007-12-07 5:56 pm
如果保險已經生效超過一年 ,(有些需要生效2年) , 係有得賠的...

不過要計劃超過一 二年去自殺, 倒不如計劃重申去面對 ... 有債務重組等 ..看看有無幫助..

死不是好方法
2007-12-07 5:35 pm
自殺?
不負責任的行為,
在現今香港社會"死"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如果你可以運用在現今的制度下,
欠債可以唔還都得,
"死"只會給你最愛的人加多了你留下的問題,
是用錢解決唔到的問題。

收錄日期: 2021-04-23 17:29: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07000051KK0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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