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偷竊嗎??

2007-12-07 8:31 am
如果我上課時,打機!給老師,部機給個老師收了!但她沒有明示或暗示地要把機還給我!中聲稱會帶返家中,給自已的孩子玩!問她幾時還給我,又唔還給人!那她算不是偷竊?又如果最後她還回給我,但係部機有破壞,又可唔可以告她什麼?!
我希望有D專業D的回答!唔好答我學生應該聽老師話啊!
THX
更新1:

那就話,我拿了別人D野,但係個人知情。那我就不叫偷竊? 就算我去到別人的店舖光明正大地拿了裏面的D野唔給錢走人,之後同D police 講我打算過幾年還給那店!都唔算偷竊????

回答 (2)

2007-12-10 3:22 am
✔ 最佳答案
(1)事主是否知情在偷竊罪中并無任何關系。
(2)根據香港法律,盜竊罪(210章第9條,即一般的偷嘢)的構成要件是(a)“不誠實地”(Dishonestly) (b)“挪佔”(Appropriates)(c)“財產”(Property)(d) “屬於另一人”(Belonging to another)(e) “意圖永久地剝奪他人財產”” (With the intention of permanently depriving the other of it)
(3)老師的行為表面上符合(b)(c)(d),而盜竊要5樣都具備。
(4)老師一定不會承認‘不誠實’,亦不會承認‘意圖永久地剝奪他人財產”,除非你有很好的證據證明。例如你升班她仍然不還,或她說不會還的話,就有理由相信她不打算還,甘就符合(a)及(e)。但是警察問她時我想她不會這樣認吧。
(5)如損壞可要求賠償,否則可構成刑事毀壞。
(6)學生告老師必存在警察相信誰的問題,請三思而後動。
參考: me
2007-12-07 9:36 am
我不是專業的,有以下意見︰
1. 一定不是「偷竊」,因為成個過程你是知情的,最多是「行劫」。

2. 你如果想報警,你一定要有家長配同(我估計你未成年啦),因為警察向未成年人士錄取口供,要有監護人在場。

3. 如果你想要求賠償,你可以考慮循 小額錢債審裁署(你知道這是甚麼嗎?) 向 老師 或 校方 追討。

4. 事件應如何處理,你最好還是與家長商量。

5. 聰明人是會用合理及最簡單的方法去處理問題。成件事情,你認為自己有無做錯。如果有,你會考慮向老師道歉嗎?

6. 我不能否認打機是好玩,但是當你長大後,到了可以自己去報警的年紀時,你可能想返回現在的坐位上專心聽書,但是你已經錯失了機會。

2007-12-07 12:28:02 補充:
偷竊指在 物主不知情況下,非法地取走物主的物品。(這是本人認為的定義,想知法律的定義你查閱香港法律)你好像認為只有偷竊才是罪行,是嗎?其實不只是偷竊,行劫亦是罪行。

2007-12-07 12:38:55 補充:
在你說的情況下,你指的「光明正大」是你會通知售貨員你現在會拿走店內的貨品嗎?我想他不會容許你離開,最後如果你一定要走,我認為這種罪行不算是 偷竊,因為你不是「偷野」,你是「搶野」。

收錄日期: 2021-04-24 08:14:1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07000051KK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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