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gent...小額錢債比左封信我

2007-12-06 7:06 pm
我尋日收到小額錢債審裁處的信,
佢裡面有張係裁決判令,
佢話我聆訊時缺席,
要我支付申索人4千幾蚊...點比呀?咁多錢....
但係我從來都無收到信通知要我去聆訊.....

咁我可以點做好呢?

仲有,係咪出左裁決判令就一定要比果個數架喇?

仲有無得同申訴人有商討架?

請幫幫我...

回答 (2)

2007-12-06 8:25 pm
✔ 最佳答案
你應馬上去小額錢債審裁處填寫一份『要求將裁斷 / 命令作廢的申請書(表格 08D)』,要七天內,等裁判處再安排審訊。
或上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forms/sc.htm
了解
參考: me
2007-12-06 8:02 pm
如果你沒有收過信或地址不正確,為何現在裁判處可以通知到你呢??

在判決前,法庭通常會叫你出庭,在那時你可以在法庭主任調解下與債主商討應付的金額及付款的方法,基本上你應該欠了債主款項一段時間,債主才向法庭申請。可以說,你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人,如對應付金額有不同的意見或希望分期付款,應一早與債主商量。

在現時的情況下,可先與債主商議,商議好之後,在信內指定時間到灣仔小額庭那邊向工作人員表示你已與債主商議好有關付款的方法。他們會教你點做。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01: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06000051KK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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