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賣出物業後的利得稅問題???

2007-12-06 8:52 am
於短期內賣出物業後獲利便要支付利得稅,現時用公司名義是17.5%,個人名義是16%,我想問問計稅時會否扣除成本,例如律師費,銀行罰息,經紀佣金,厘印費等,還是純粹以賬面獲利計算???

回答 (4)

2007-12-06 9:13 am
✔ 最佳答案
報稅時是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和相關支出,例如律師費,厘印費,經紀佣金,銀行罰息等等,之後得出的利潤去計算稅款。如果用公司名義買入,多數要交利得稅;用個人名義買入,則會睇你賣出物業的原因,利潤金額的多少,而去決定是否徵收稅款。
2008-01-19 2:59 pm
當然短期購買炒作動機是一定要報稅的。

律師費、厘印費、經紀佣金及銀行罰息,是沒有扣減報稅的。

請不要不懂裝懂,胡說八道!

教錯人!!!
2007-12-15 7:18 pm
這個答案不是原全等, 要不要交稅是要看你買樓的動幾是用來投資或是自用.
2007-12-06 7:29 pm
個人名義是不需交稅的.
而有限公司名義則扣除成本,例如律師費,銀行罰息,經紀佣金,厘印費等, 而且你公司的行政費, 例如租金, 水電, 交際應酬....都可扣.

Best regards,
Samson So
www.tripro.com.hk


收錄日期: 2021-04-18 23: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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