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剛買樓,簽了臨時買賣合約,落左細訂,現在想閣置交易,理論上會被殺訂,更要付買賣兩方的經紀佣金,但本人發現所簽的臨時買賣合約上的物業地址是填錯的,屋苑名稱完全寫成一個沒有存在的名稱(e.g. ABC plaza 寫成 DEF Centre ,但屋苑樓宇名稱沒有錯(e.g. abc court 沒有錯), 請問我可踢契嗎?
或我可用這理由不付佣金給地產經紀嗎?
收錄日期: 2021-04-15 20: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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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05000051KK03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