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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特區護照一問 (年滿18歲香港居民)?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申請資格
在遞交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申請前,請細閱以下定義,以確定你是否中國公民,以及是否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此外,如果你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但並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你在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前,必須先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如果你是香港居民,並且符合以下條件,即被視為中國公民:
(一) 具有中國血統,並於香港或中國其他地區出生;或
(二)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訂明的中國國籍條件。
但假如你已申報變更國籍,而不再是中國公民,則不符合資格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http://www.immd.gov. hk/chtml/chnnational ity_1.htm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解釋
http://www.immd.gov. hk/chtml/chnnational ity_2.htm
更多關於中國國籍的資料
http://www.gov.hk/tc /residents/immigrati on/chinese/index.htm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任何人如屬以下任何一項,即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一)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二)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的中國公民;
(三)中國公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而在該子女出生時,該中國公民是符合上述(一)或(二)項規定的人。
你可以在此下載兩類本地申請書及說明書:
適用於16歲或以上人士的本地申請書(表格 ID 841)
http://www.immd.gov. hk/chtml/hksarp.htm# a
你亦可透過以下途徑索取申請書:
致電 (852) 2824 6111;
將要求傳真至 (852) 2877 7711;
傳送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 mailto:
[email protected] );或
前往香港任何一間入境事務辦事處、各區民政事務處或郵政局。
你應使用黑色或藍色原子筆並以正楷填妥申請書。
要帶備什麼東西, 在哪裡申請等等. 預約還是怎樣?
提交申請時,你必須一併提交一張背景必須為白色的彩色近照,而相片則須符合特定規格。
相片應顯示你的完整正面,並能清楚顯示你的面容特徵。
相片的背景應為純白色。
相片尺寸必須為40毫米(闊)乘50亳米(高),相片中人士由下顎至頭頂的尺寸應為32毫米至36毫米,頭頂上須保留適當空位。
拍照時請勿戴上帽飾,亦請避免濃妝,及不應穿著太深色或太淺色的衣服。
以下相片將不獲接納:
申請人並非位於相片正中
申請人的眼鏡遮擋眼睛
申請人的頭髮遮擋眼部
申請人的面部/眼鏡反光
有陰影
太光
太暗
相片會採用激光刻蝕技術刻寫在護照的個人資料頁內。護照上的相片質素,將視乎你提供的相片質素和顏色而定。
請勿將相片摺疊、用釘書機或萬字夾把相片夾附於申請書上,亦不應在相片背後寫字,否則相片將不適合用於製作護照。
如遞交的相片不合標準,申請將不予受理,並退回予申請人。
證明文件
(一) 你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海外申請而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持有失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申請人,十八歲或以上申請人請遞交(ROP 143)表格,十八歲以下申請人請遞交(ROP 144)表格,該表格須由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填妥及簽署);
表格 ROP 143
http://www.immd.gov. hk/chtml/rop143.htm
表格 ROP 144
http://www.immd.gov. hk/chtml/rop144.htm
(二) 如你首次申請護照而曾持有簽證身份書,須出示該證件;及
(三) 如你申請換領護照,須出示原有護照;
16或17歲申請人的額外規定
(四) 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
(五) 你的出生證明書以證明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與你的關係或法庭頒令(如適用),以證明同意這項申請的合法監護人對你擁有管養權;及
(六) 如屬已婚人士,則只須遞交你的結婚證書,而無須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同意及遞交第(四)和(五)項所列的文件。
注意:如以郵遞或投遞方式申請,請勿遞交上述證件正本,你須提供上述證件〔除(二)、(三)外〕的影印本。而你在領取護照時亦必須出示該等證件正本及舊護照或簽證身份書正本以供核實。
預約還是怎樣?
郵遞 - 將申請郵寄至: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
入境事務大樓四樓
入境事務處
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
投遞
除因損毀或遺失舊護照而需換領護照的申請外,你可以前往任何一間辦理旅行證件申請的入境事務辦事處,將申請放入該處所設的投遞箱內。
辦理旅行證件申請的入境事務辦事處
http://www.gov.hk/tc /residents/immigrati on/traveldoc/hksarpa ssport/immigrationof fices.htm
親身遞交
如屬下列情況,你必須親身遞交申請:
原有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已損毀
遺失護照或無法提供護照;或
需更改護照上的個人資料
如需親身遞交申請,請於網上預約或致電 (852) 2598 0888 預約。
網上預約申請旅行證件(適用於分區辦事處)
http://www.esd.gov.h k/common/redirect.as p?appID=1002ec&a ppCD=IBO&sslflag =F如你是親身遞交或以郵遞/投遞方式申請:
在填寫申請書時,請填妥你的住址、聯絡電話,並在「領證方式」內填上你所選擇的領證辦事處。
如你是在內地出生,請在「出生地點」內填上出生省份。如你在外國出生,請填上有關國家名稱。
參考資料:
入境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