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同你講,下年3月唔再用你,公司駛唔駛比1個月通知金?

2007-12-04 1:51 am
今日,公司同我講,因為公司生意唔好要裁員,某d員工可以做到下年3月,咁公司駛唔駛比1個月通知金?我地唔係合約制.

回答 (1)

2007-12-04 4:02 am
✔ 最佳答案
僱傭條例規定, 相方欲中止僱傭合約必須有通知期或相等通知期的薪金,
公司預先通知您, 因此您Boss唔駛比1個月通知金.

不過如果您為公司服務超過24個月, 即是連續性合約,
如果公司因為裁員而炒您, 他要支付遣散費給您.

裁員定義是:(其中一種)

僱主對僱員所擔任的工作, 或對僱員在其受僱地點所擔任的工作需求量縮減或預期縮減而解僱僱員.

遣散費的金額

月薪僱員: (最後一個月的人工 x 2/3)** 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日薪或件薪僱員: 僱員最後30天正常工作日中任何18天工資**
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以$22,500的三分之二為限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37: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03000051KK0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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