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離婚, 現有以下稅務問題想高人指點:
1. 本人月薪5.6萬, 但要交贍養費2.2萬, 前妻及子女皆在星洲居居, 請問可否獲稅務扣減?
2. 本人是否還可以擁有已婚人仕免稅額?
3. 本人要在大陸長駐, 是否在香港繳交的應課稅淨額 = (實際在港日子/365) x 全年總收入 計算??
4. 離婚人仕有何稅務扣減?
心急人上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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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03000051KK0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