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法定假期(即勞工假期), 每年有12天
公眾假期 以2008年為例, 包括所有星期日及18天假期(當中包括12天是勞工假期)
如果你公司的逢星期日都放假又放公眾假期, 即係一定放埋勞工假了
2008年的法定假日 (即係勞工假期)
2008年的12天法定假日是 :
1. 1月1日
2. 農曆年初一 (2月7日)
3. 農曆年初二 (2月8日)
4. 農曆年初三 (2月9日)
5. 清明節 (4月4日)
6. 勞動節 (5月1日)
7. 端午節 (6月8日)
8.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7月1日)
9. 中秋節翌日 (9月15日)
10. 國慶日 (10月1日)
11. 重陽節 (10月7日)
12. 冬節 (12月21日) 或 聖誕節 (12月25日) (由僱主選擇)
任何僱員,都可享有上述法定假日,如法定假日適逢僱員的休息日,應於休息日翌日補假。該補假須並非法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如僱員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款項相等於僱員於假日前12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
以下為政府在憲報公布的2008年公眾假期:所有星期日 星期日
1月1日 1月1日 星期二
農曆年初一 2月7日 星期四
農曆年初二 2月8日 星期五
農曆年初三 2月9日 星期六
耶穌受難節 3月21日 星期五
耶穌受難節翌日 3月22日 星期六
復活節星期一 3月24日 星期一
清明節 4月4日 星期五
勞動節 5月1日 星期四
佛誕 5月12日 星期一
端午節翌日 6月9日 星期一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7月1日 星期二
中秋節翌日 9月15日 星期一
國慶日 10月1日 星期三
重陽節 10月7日 星期二
聖誕節 12月25日 星期四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12月26日 星期五
政府發言人說:「由於2008年的端午節適逢在星期日,因而將翌日訂為增補公眾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