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否犯法的?

2007-12-03 8:58 pm
我想約人出來打屁股
大家都在mail 裡同意出來互打
但是如果其中一方
反悔還要告我侵犯他人身體
可唔可以告得入?
最高形罰系幾多

回答 (2)

2007-12-06 6:14 pm
✔ 最佳答案
雙方同意 不能免罪
可被控 毆打 或 非禮

但正如 同居男女 告對方非禮或強姦 都很難入罪
可惜 這麼多年都沒有案例 很難給絕對答案

但注意 若過程出了意外
任何一方死亡 入罪機會極高
2007-12-06 9:07 pm
侵犯他人身體是刑事罰行, 立約是唔可以立犯法的事, 所以此約不是一個有法律約束的合約, 什至不能是合約, 佢唔使告你, 刑事由政府告, 刑罰就要等官判, 要睇案件嚴重性, 可能會成為非禮案, 如果唔嚴重, 在地區法院審, 好似最高可以判監一年, 其他上級法院就會超過一年.

收錄日期: 2021-04-14 17:53: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03000051KK0106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