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首次登記稅 其實是什麼 ar??????

2007-12-02 9:31 am
汽車首次登記稅 其實是什麼 ar??????

其實係指 一個新牌仔 買的第一架車至要比 汽車首次登記稅 ar????
or
係一架新落地 的 0首車 至要比 汽車首次登記稅 ar????
又 or
係有其他定義 ar????

請詳細 解答 plx

回答 (3)

2007-12-03 1:38 am
✔ 最佳答案
汽車首次登記稅是與車主有無駕駛執照或是否新牌仔無關.
香港是沒有汽車入口稅,如果你買架新車當擺設,不出牌,就不用比稅.但要買新車或從外地進口車輛(不論新車或亞手車), 要出車輛牌照就要比汽車首次登記稅,買十架比十架ge汽車首次登記稅.
其實到車行買新車時,車價已包括汽車首次登記稅,以後架車買比人,就唔使比稅.
2007-12-08 6:20 am
唔覺
2007-12-02 10:18 am
進口及登記車輛指引

在 香 港 進 口 及 登 記 車 輛 , 涉 及 三 個 政 府 部 門 , 分 別 為 香 港 海 關 、 環 境 保 護 署 及 運 輸 署 。 以 下 指 引 闡 明 有 關 部 門 所 需 的 程 序 。

第 一 步 : 符 合 車 輛 廢 氣 及 噪 音 排 放 的 標 準

在 把 車 輛 輸 入 香 港 之 前 , 你 宜 先 向 環 境 保 護 署 申 請 批 准 / 豁 免 。

你 必 須 證 明 其 車 輛 已 完 全 符 合 《 空 氣 污 染 管 制 ( 車 輛 設 計 標 準 ) ( 排 放 ) 規 例 》 和 《 噪 音 管 制 ( 汽 車 ) 規 例 》 的 規 定 。 符 合 排 放 標 準 的 證 明 文 件 可 以 是 由 汽 車 製 造 商 發 出 的 文 件 或 認 可 的 車 輛 排 放 測 試 實 驗 室 簽 發 的 排 放 測 試 報 告 。 你 須 將 申 請 表 連 同 所 有 支 持 文 件 的 正 本 遞 交 環 境 保 護 署 以 作 審 批 。

然 而 , 在 符 合 指 定 的 的 豁 免 條 件 下 , 若 干 類 別 的 車 輛 可 獲 豁 免 無 需 符 合 排 放 標 準 。 有 關 排 放 標 準 及 豁 免 申 請 的 查 詢 , 請 致 電 環 境 保 護 署 : ( 852) 2877 0448( 廢 氣 ) ; ( 852) 2411 9665( 噪 音 ) 或 傳 真 : ( 852) 2824 9361。

第 二 步 : 進 口

車 輛 無 論 是 否 公 司 車 , 進 口 香 港 均 毋 須 繳 交 關 稅 。 但 一 般 而 言 , 進 口 車 輛 人 士 必 須 在 車 輛 進 口 14 日 內 , 向 香 港 海 關 作 出 準 確 及 全 面 的 申 報 。 如 進 口 者 已 登 記 使 用 兩 家 獲 政 府 委 聘 的 服 務 供 應 商 的 其 中 一 家 的 服 務 , 可 利 用 個 人 電 腦 直 接 向 政 府 報 關 。 其 他 進 口 者 可 透 過 服 務 供 應 商 及 其 伙 伴 所 設 立 的 服 務 站 , 代 為 把 報 關 資 料 轉 換 成 電 子 信 息 。 有 關 電 子 報 關 服 務 或 登 記 使 用 詳 情 , 請 致 電 (依 筆 劃 序) 八 二 ○ 一 ○ ○ 八 二 與 商 貿 易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或 二 五 九 九 一 七 ○ ○ 與 貿 易 通 電 子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聯 絡 。

此 外 , 你 亦 須 在 車 輛 進 口 後 30 日 內 , 填 報 進 口 申 報 表 ﹝ 表 格 CED336 ﹞ , 連 同 聲 明 書 ﹝ 表 格 CED336A ﹞ 送 交 香 港 海 關 車 輛 評 值 課 。 而 有 關 提 交 進 口 申 報 表 CED336 及 CED336A 表 格 , 可 致 電 (852) 2231 4390 查 詢 。

凡 進 口 汽 車 以 供 在 本 港 使 用 的 人 士 , 而 未 能 遵 照 在 汽 車 進 口 30 日 內 提 交 進 口 申 請 表 , 即 屬 違 法 , 一 經 定 罪 , 可 處 罰 款 $500,000 及 監 禁 12 個 月 。

你 提 交 進 口 申 報 表 後 , 香 港 海 關 會 向 你 發 出 「 車 輛 臨 時 應 課 稅 價 值 通 知 書 」 。 你 在 運 輸 署 申 請 首 次 登 記 你 的 車 輛 時 , 須 提 交 該 「 車 輛 臨 時 應 課 稅 價 值 通 知 書 」 。

第 三 步 : 車 輛 檢 驗

在 獲 得 環 境 保 護 署 的 批 准 , 證 明 你 的 車 輛 乎 合 有 關 廢 氣 及 噪 音 排 放 法 例 的 規 定 後 , 你 須 帶 同 環 境 保 護 署 的 批 准 信 或 「 豁 免 證 明 書 」 正 本 及 填 妥 運 輸 署 表 格 TD 22 , 交 到 土 瓜 灣 驗 車 中 心 安 排 車 輛 檢 驗 。 車 輛 檢 驗 須 繳 交 檢 驗 費 用 。 如 你 的 車 輛 在 機 械 檢 驗 中 合 格 , 便 會 獲 發 「 檢 驗 車 輛 機 械 合 格 證 明 書 」 , 你 須 在 申 請 車 輛 首 次 登 記 時 出 示 該 證 明 書 。 關 於 車 輛 檢 驗 的 查 詢 , 請 電 : (852) 2333 3112 。

第 四 步 : 車 輛 登 記 及 領 牌

申 請 車 輛 的 首 次 登 記 時 , 你 須 將 已 填 妥 的 運 輸 署 表 格 TD 22 , 連 同 該 表 格 中 指 定 的 所 須 文 件 , 交 往 運 輸 署 香 港 牌 照 事 務 處 。 當 核 實 你 提 交 的 資 料 後 , 你 須 先 繳 付 適 當 的 首 次 登 記 稅 、 登 記 費 、 車 輛 牌 照 費 及 交 通 意 外 傷 亡 援 助 基 金 的 徵 費 , 我 們 才 可 為 你 的 車 輛 登 記 及 發 牌 。 關 於 車 輛 登 記 及 領 牌 的 查 詢 , 請 電 : (852) 2804 2637 或 傳 真 : 2804 2599 。

第 五 步 : 計 算 首 次 登 記 稅

車 輛 的 首 次 登 記 稅 是 按 由 香 港 海 關 評 定 的 應 課 稅 價 值 乘 以 下 列 的 稅 率 計 算 , 其 稅 率 如 下 :

汽 車 類 別 稅 率
私 家 車
a. 最 初 的 $150,000應 課 稅 價 值
35%
b. 其 次 的 $150,000
65%
c. 其 次 的 $200,000
85%
d. 剩 餘 的 應 課 稅 價 值 ( 即 $500,000以 上 的 餘 額 )
100%
電 單 車 及 機 動 三 輪 車 35%
a. 客 貨 車 以 外 的 貨 車
15%
b. 許 可 車 輛 總 重 不 超 過 1.9公 噸 的 客 貨 車

[ ] i. 最 初 的 $150,000
35%
[ ] ii. 其 次 的 $150,000
65%
[ ] iii. 餘 額
85%
c. 許 可 車 輛 總 重 超 過 1.9公 噸 的 客 貨 車
17%
的 士 、 小 巴 、 巴 士 或 特 別 用 途 車 輛 3.7%

如 你 用 外 幣 申 報 你 的 車 輛 進 口 價 , 在 計 算 應 課 稅 價 值 時 , 我 們 會 以 該 車 輛 入 口 當 日 香 港 銀 行 公 會 所 公 布 的 外 匯 賣 出 參 考 開 市 牌 價 計 算 匯 率 。

除 非 有 特 殊 情 況 , 否 則 當 局 不 會 接 納 左  車 的 登 記 及 發 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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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3 14: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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