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條法例規定我要協助調查?

2007-12-01 9:50 pm
若果有人從外國寄一些違禁品給我(例如毒品),而我是不知情的.在寄送途中(我未收到)給警察或海關截獲,咁有無乜嘢條例規定我要協助調查? 如有,是哪一條法例?
如果我唔協助調查,咁佢地會唔會上門拉人?

回答 (2)

2007-12-02 12:55 am
✔ 最佳答案
其實現行法例係無規定你一定要協助調查的. 警察或海關只會邀請你協助調查, 你亦有權拒絕協助.
但若你真係無犯法, 協助調查可以令警方可以對你釋嫌. 否則警方或海關可以將你列做疑犯, 而引用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第53條或香港法例第342章<香港海關條例>第17A條所給予的權力拉你.

2007-12-02 15:07:31 補充:
係架! 警方可邀請任何人協助調查. 例如送郵件果個郵差叔叔, 又或坐係信箱隔離個看更, 唔一定懷疑一個人先請佢協助調查. 甚至因你唔合作, 佢覺得你心有屎, 懷疑你而拉你, 都唔係一定告你的.懷疑之嘛!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7-12-01 9:58 pm
1.有呀,但係我唔清楚
2.一定會,因為佢點會無啦啦寄比你

收錄日期: 2021-04-11 18:47: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01000051KK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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