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但不能讓父母知道的我…要如何買呀??
請朋友或同學之兄弟姐妹代為買受……再轉交由您駕駛。
但您應注意下開刑事法律關係…
按未考領駕駛執照者,不得駕駛機車,未滿十八歲之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之駕駛執照,均應扣繳之;第五款並吊銷其駕駛執照。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違規駕駛人駕駛汽車者,除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駕駛汽車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刑法十五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九十四條第三項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定有明文。您尚未考領駕駛執照,竟仍駕駛機車,復未注意車前狀況,以致於肇事,有違上開規定,而依當時清形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其有過失,要堪認定。如機車所有人明知您係未滿十八歲,未領得機車駕駛執照,駕駛技術未臻熟練,駕駛機車隨時有發生車禍之危險,且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仍不顧行車之安全,輕率將其所有機車,交予其無照騎用,致肇事使被害人傷害或死亡,追究肇事因,既由機車所有人將機車交予您其駕駛技術欠佳之人騎用所引,則被告之行為自與被害人之死亡間有相當因果關係,機車所有人應與您同負過失致人於死之責任甚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國 96 年 7 月 4 日 修正】
第 21 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
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二、領有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四、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五、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六、領有學習駕駛證,而無領有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在旁指導,在駕駛學習
場外學習駕車。
七、領有學習駕駛證,在駕駛學習場外未經許可之學習駕駛道路或規定時
間駕車。
八、未領有駕駛執照,以教導他人學習駕車為業。
九、其他未依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駕車。
前項第九款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由交通部定之。
未滿十八歲之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
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之駕駛執照,均應扣繳之;第五款並吊銷其駕駛執
照。
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除依
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但如其已善盡查證
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
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