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底.............

2007-11-30 8:03 am
我想問10年前有案底 可否申請銀行工作?

回答 (2)

2007-11-30 12:35 pm
✔ 最佳答案
現時的銀行工已經唔同以前啦. 很久以前可能又話要有舖保, 又要查家宅(聽d年紀大的同事講). 現在已經冇啦, 最主要都係睇你成續啦.
唔同的職位有唔同的入職要求, 如果你係達到佢地要求的話, 不仿一試啦. (雖然曾經有案底可能會有影響, 但唔通有案底就咩都唔做得呀)
祝你成功搵到份銀行工作!
參考: 前銀行職員
2007-12-01 7:54 pm
你無講到你犯乜事, 及判刑係乜. 但如果係輕微事, 可參考以下條例:
罪犯自新條例
根據香港法例第297章"罪犯自新條例"第 2 條, 如果你犯左刑事法而留有刑事紀錄, 但符合以下的所有條件:
1. 就該刑事罪行的判罰為不超過三個月的監禁, 或不超過港幣一萬元的罰款; 及
2. 以往未有觸犯任何刑事罪行而被定罪; 及
3. 被定罪後的三年內沒有再觸犯刑事罪行被定罪.
則可以不向外披露其刑事紀錄, 以及該刑事紀錄不會成為他被排除於職位, 專業, 職業或受僱工作的合法或正當理由.
"罪犯自新條例"並非只適用於十八歲以下犯人, 而是適用於所有人仕.
香港政府的紀律部隊(執法)包括:警察,海關, ICAC, 入境處, 懲教處等, 因為係執法部門, 所以唔受"罪犯自新條例"影響, 任何有案底的人都申請唔到入職.
請注意: "罪犯自新條例"只是讓犯事者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合法地不披露其刑事紀錄, 而不代表其刑事紀錄被銷毀. 刑事紀錄是不會被銷毀的, 而是會永久存於警方及法庭的紀錄之中.
你經此條例洗咗底, 去做銀行工作基本上係可以的. 但上如果你無得經此條例洗咗底, 或申請職位比較高級或屬專業資格, 例如: 股票買賣, 好多大型銀行係會去查你有無案底的. 如果你個案底係涉及不誠實罪行, 例如詐騙, 咁好多都會用其他理由唔請你.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15 20:53: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30000051KK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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