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舖位既問題//////

2007-11-30 1:20 am
我已簽左臨時買賣合約,但賣家要2日後先簽到 (公幹), 呢2日對我會唔會有咩potential liability 或影響? 請指教!!!

eg如舖位漏水,駛唔駛我負責?

回答 (1)

2007-11-30 3:39 am
✔ 最佳答案
賣家未收訂金同簽字之前, 你可以隨時縮沙(經紀玩嘢熄電話唔俾你搵到另計), 直到賣家收咗你嘅訂金同簽埋合約, 該合約先至生效.
一般合約都會話物業係以現狀交易, 咁如果你睇樓時, 個舖位已經有漏水, 你要同賣家講要佢整番好(或者佢唔肯整,就要喺傾價時考慮埋呢個因素); 如果你睇樓時個舖位冇漏水嘅,而到交易前驗樓時先發覺有漏水, 你就有權要求賣家整番好, 佢唔肯, 你亦都有權通知律師樓喺樓價尾數度留起一筆預計整番好漏水要使嘅錢, 等賣方整番好先俾番佢或者你用嗰筆錢整番好啲漏水; 不過, 遇到呢啲事,如果雙方企硬嘅話, 分分鐘你要預備打官司架.
最後, 我想提一提你, 到簽咗正式買賣合約(落大訂)之後, 你最好立即買保險(水火險又好, 全險又好), 因為簽咗正式買賣合約之後, 該舖嘅權益(樓價上升)及風險(火燭)都係歸新買家嘅喇.


收錄日期: 2021-04-23 17: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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