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約未完,點終止租約

2007-11-29 9:36 am
死約未完,點終止租約?
租約終止之後,業主要唔要通知「差餉物業估價署」同「土地註冊署」?

回答 (2)

2007-11-29 11:48 pm
✔ 最佳答案
死約未完,可與業主商量可否提前搬出?如果業主同意的話,你便不用有任何賠償,否則業主有權追討於死約期內餘下租金.差餉物業估價署每年都有表格給各業主,到時才告訴他.而土地註冊署, 待你賣樓後你律師會幇你做, 請不用擔心.
2007-11-30 12:43 am
1) 死約期內是不能收回單位的,若要,您需賠償給租客及雙方協議。
2) 租約終止,是不需通知差餉物業估價署及土地註冊處 。


2007-12-14 06:59:34 補充:
此提問者他是業主身份去發問的,但答的人卻以租客身份去看。

正確的差餉估價署,業主是需主動填報cr109,否則業主會罰310元。這是業主出租物業後,需主動通知的。而且差餉估價署的每年填報,您不報,是屬犯法,等同退稅。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36: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29000051KK0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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