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緒及相關條文的一些疑問~

2007-11-29 8:02 am
麻煩各位高手了,謝謝!!

*下列關於禁治產宣告程序之敘述,何者正確?
a不服宣告禁治產之裁定者,應提起抗告
b關於禁治產事由有無之認定,法院得依裁量,命鑑定人鑑定
c撤銷禁治產宣告之訴,受宣告人有訴訟能力
d於禁治產之原因消滅後,依民法規定得聲請禁治產之人,得提起
撤銷禁治產宣告

答案是「c」,可是想問一下,其他的該如何訂正呢?相關的法條是什麼?

*22歲的甲偷其母乙的錢,其法律效果為何?
為何「甲得免除其刑」

*甲乙約定甲將珍藏之葡萄酒贈與給乙,後來葡萄酒於交付乙之前遺失,為何是「甲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責」而不是「甲無庸負責」,有什麼法條依據嗎?

*以下何種交通肇事逃逸,適用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的交通肇事逃逸罪的規定?
答案是「擦撞路人,致其手臂擦傷後逃逸」但為何「將幼童撞入大排水溝溺斃後逃逸」無法適用呢?

*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則下列關於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為何答案是「債權人受領有效」,民法205條,不是規定超過部份之利息,無請權嗎?

回答 (1)

2007-11-29 5:32 pm
✔ 最佳答案
Q1:下列關於禁治產宣告程序之敘述,何者正確?
A:所謂的禁治產宣告就是被褫奪公權和變成無行為能力的人~
被判褫奪公權就是在這段時間你喪失一般人民應有的投票.選公務員和訴訟權力等...~竟然已經喪失訴訟權力了..所以怎麼可能可以"抗告.撤銷..等.."呢??

Q2:22歲的甲偷其母乙的錢,其法律效果為何?
為何「甲得免除其刑」

A2:因為在刑法第324條寫的很清楚...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竊盜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原因是...清官難斷家務事...


Q3:甲乙約定甲將珍藏之葡萄酒贈與給乙...

A3:因為已經有約定了..就形成了"行政契約"...(行政程序法裡面有)
所以要負故意或過失責任..
但...我記得....只有重大故意..沒有所謂的重大過失這詞吧= =????


Q4:以下何種交通肇事逃逸...

A4:因為「將幼童撞入大排水溝溺斃後逃逸」這已經是要用殺人罪來法辦....而不是用交通肇事逃逸罪...


Q5: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

A5:雖然是有寫超過部份之利息,無請權...但..有例外..就如你跟地下錢莊借錢約定利息是300%...你覺得你該用300%還還是20%還= =??

所以這題是說...20%是法定但私下約定利率是無規定上限的~所以私下約定利率..就算超過20%還是有請求權的
2010-10-18 7:50 am
*甲乙約定甲將珍藏之葡萄酒贈與給乙,後來葡萄酒於交付乙之前遺失,為何是「甲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責」而不是「甲無庸負責」,有什麼法條依據嗎?

民法第410條
贈與人僅就其故意或重大過失,對於受贈人負給付不能之責任。

收錄日期: 2021-04-30 11:09:1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29000010KK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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