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基督徒是不是一定要結婚,男、女才可接吻 or 熱吻 ?

2007-11-29 6:42 am
作為一個基督徒是不是一定要結婚,男、女才可愛撫 ?
作為一個基督徒是不是一定要結婚,男、女才可接吻 or 熱吻 ?

回答 (1)

2007-11-30 11:57 pm
✔ 最佳答案
一定要結婚??
又不一定~~因為有些是有獨身恩賜~~

希伯來書十三章4節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神十分重視人的婚姻。如果在一條高速公路上見到一個路牌,上面寫著「前面斷崖,不可進入」。這個「不可進入」警告牌背後是一個的正面信息:「保護你的安全」。神給我們的每一條命令都有愛的目的,都是為我們的益處,是要保護我們。

從神的創造計劃裡,神造男也造女,且看著所造的一切都「甚好」。在合法婚姻生活中的兩性關係是聖潔的,是神所賜福的;但那些在婚姻以外的任何男女性關係,好像是婚前性行為、不註冊結婚而同居、婚外情、召妓等行為是神所定罪,是行淫,帶來的只有是傷害。

性是神給人的一種恩賜。神賜人性慾的恩賜有兩個重要目的:第一、讓人生育兒女,繁衍下一代;第二、讓人婚姻快樂,達到心靈與肉體結合的最大滿足。不過,有了恩賜就有應盡的責任,我們的行為要向神負責。與異性交往,不應發生超友誼關係,不要破壞神的法則。

性的恩賜正如神所造的其他事物,必須受到控制。要善用恩賜而非濫用恩賜。正如水,我們活著不能沒有水,但太多的水會把我們淹死。又正如火,火給我們溫暖,但太大的火會把我們燒死。當電走在電線裡面,那就會很安全,很有用;但當電走在電線外面,那就很危險,很容易觸電死亡。同樣,性的恩賜是必須受到控制。

林前六18-20 你們要逃避淫行
對於神,我們要服從神的標準,不是跟從世界的標準。對於我們自己配偶要堅守承諾,無論夫妻之間發生什麼事,總不會對對方不忠。

或者有人說:「我對我太太/先生已經沒有了感覺」,但這不能成為自己理由,走出去犯罪。

或者有人說:「我太太/先生不能滿足我的需要」,但這不能成為自己藉口,走出去犯罪。

或者有人說:「很多人都是這樣做的呢」,這更不能成為自己藉口,走出去犯罪。

或說:「我的婚姻很困難,要維持這段痛苦的婚姻,代價很大」,但要知道犯罪的代價是更大,所帶來的痛苦更深遠。

我的見証
我同我太太結婚已經廿三年,靠著神的恩典,我知道我只能夠愛一個女人,就是我的太太,而且決心一生都要這樣做。我有三個原因:

因為我愛主耶穌。主為我捨命,我不願意犯罪傷害主的心。主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婚姻之外,不可以有性。

因為我愛我太太和子女。我要給他們一個可愛的家、聖潔的家、完整的家。我不願意傷害他們,親手破壞這個家。

因為我敬畏神。我想我們在某些事上是要懼怕神。神是聖潔公義、恨惡罪惡。神有愛,但祂的愛不喜歡不義。聖經說:「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六7-8)

尊重女人 (太五27-30)
主的標準定得很清楚,姦淫的行為是罪,姦淫的思想同樣是罪。姦淫的罪源於人的內心,沒有淫念,便沒有淫行。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那是一種有色慾的企圖,即男人看見別的婦女時便想與她行淫。主說,當男人內心有不軌的思想,瞪著眼睛來看婦女的時候,他已經犯了姦淫。主的標準就是這麼高。不是看見婦女就是犯罪,也不是指有不潔意念出現就是罪。生活裡,沒有可能不看見別的女人。上學、上班、乘車、看電視、看報紙,處處都是人,都是聲音。關鍵就是不停留注視,不多看一眼,不接受不潔的意念。女性必須受到尊重。倘若女性得到完全的尊重,世上便沒有淫亂的事發生。

上述經文第29至30節是以一種強調法形式去加深對比的意義,(要不惜代價,徹底清除淫念,逃避淫行),而非照字面去理解和執行,把眼睛剜掉,把手腳砍斷。

淫亂的罪始於人的內心,應當十分謹慎,時刻儆醒。當謹慎你的眼睛!要逃避所有容易令你產生不潔思想的環境與媒體(色情網頁、書報、電影、圖畫)。你見過殺蠅的藥紙嗎?藥紙上塗了一層摻了毒藥的蜜,蒼蠅一見紙上的蜜,便蜂湧去吃,結果全都死在紙上。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四圍都是「殺蠅藥紙」,要謹慎你的心!謹慎你的眼睛!

擺脫不潔思想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1-2)

「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我一心尋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離你的命令。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詩一一九9-11)

要真正擺脫不潔思想,我們需要神的話將我們心意更新變化,並潔淨我們的行為。

一個人的思想是怎樣,他的為人也會變成怎樣。(箴廿三7)

真愛值得等待
現在我特別對未婚的弟兄姊妹講。男女貞潔就是對神的尊敬(來十三4)。身體是聖靈的殿,要保守它的聖潔(林前六18-19)。給配偶最好的禮物,不是黃金、不是鑽石戒指,而是你的貞潔。或許你們二人現已互許終身,但是婚前仍應保持一定距離。避免身體過份親密接觸。真愛值得等待。
參考: 門徒訓練園地


收錄日期: 2021-04-18 23:55: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28000051KK0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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