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岳飛(1103年-1142年1月27日),字鵬舉,河北(指黃河以北,而非今河南河北之省界,下同)相州湯陰(今河南安陽市湯陰縣)永和鄉孝悌里人,中國南宋時期的著名將領、民族英雄。岳飛一生與中國北方女真族金國作戰,抵禦外來侵略,但是最後由於受到統治者的猜忌而被監禁、殺害。宋孝宗淳熙六年(1169年)追諡武穆,宋寧宗嘉定四年(1211年)追封鄂王,故後人也稱「岳武穆」或「岳王」。
生平
早年
小說及一些文學作品中經常出現因黃河泛濫導致岳飛少年時喪父,由母親養育成人。實際上岳飛22歲因為其父岳和病逝,才於軍中折返奔喪。傳說岳母透過在他的背上刺「盡忠報國」[2]四個字,讓他銘記國仇家恨。小說中提到岳飛曾經拜周侗為師學習武藝。且喜歡看《左氏春秋》、《孫子兵法》。
從軍
宣和四年(1122年)冬,真定宣撫劉韐招募「敢戰士」,19歲的岳飛從軍成為其部下。但不久因父親岳和病故,回到家鄉湯陰縣[3]。
1124年冬,再次投軍,被分配到河東路平定軍(治平定,今山西省平定縣)[3]。
十二道金牌
七月上旬,宋金兩軍在東部和西部戰場處於平局狀態,中部戰場張俊在毫州、宿州吃了幾場小敗已經撤軍,惟獨李若虛並不節制中部的岳家軍北伐。秦檜的親信殿中侍御史羅汝楫上奏說:「兵微將少,民困國乏,岳飛若深入,豈不危也!願陛下降詔,且令班師。」[173][174]宋高宗趙構在七月八日或稍後,大致與郾城之戰同時,發出了第一道班師詔。
岳飛在七月五日上奏報告梁興、董榮、趙俊、喬握堅等部的勝利:「臣契勘金賊近累敗衄,其虜酋四太子等皆令老小渡河。 惟是賊眾尚徘徊於京城南壁一帶,近卻發八千人過河北。此正是陛下中興之機,乃金賊必亡之日,若不乘勢殄滅,恐貽後患。伏望速降指揮,令諸路之兵火急併進,庶幾早見成功。」[175]
七月十八日,即張憲從臨潁殺向開封之時,第一道班師詔送達。岳飛鑒於當時完勝的戰局,寫了一封奏章反對班師:「契勘金虜重兵盡聚東京,屢經敗衄,銳氣沮喪,內外震駭。聞之諜者,虜欲棄其輜重,疾走渡河。況今豪傑向風,士卒用命,天時人事,強弱已見,功及垂成,時不再來,機難輕失。臣日夜料之熟矣,惟陛下圖之。」[176]
隔了兩三日,朱仙鎮已克,完顏宗弼已逃出開封之時,岳飛在一天之內接連收到十二道用金字牌[177]遞發的班師詔[178]。其中全是措辭嚴峻、不容反駁的急令,命令岳家軍必須班師回鄂州,岳飛本人則去「行在」臨安府朝見皇帝。宋高宗發十二道金牌的時間,大約是在七月十日左右,即他得到七月二日克複西京河南府捷報不久。
岳飛收到如此荒唐的命令,憤惋泣下,朝東往「行在」臨安府的方向一再行拜禮:「十年之力,廢於一旦。」不得不下令班師,百姓聞訊攔阻在岳飛的馬前,哭訴說擔心金兵反攻倒算:「我等戴香盆、運糧草以迎官軍,金人悉知之。相公去,我輩無噍類矣。」岳飛無奈,含淚取詔書出示眾人,說:「吾不得擅留。」於是哭聲震野。岳飛決定留軍五日,以便當地百姓南遷,「從而南者如市,亟奏以漢上六郡閒田處之。」
這時宋高宗趙構對戰局的控制反復無常,有努力做到不勝不敗以利議和的嫌疑。在接到岳飛郾城大捷的戰報後,尤其是接到岳飛七月十八日反對班師的上奏後,又於七月二十五日命令楊沂中的殿前司軍從「行在」臨安府開赴淮南西路北上待命,併發手詔,改令岳飛「且留京西,伺賊意向,為牽制之勢」[179]。這種戰勝後不乘勝出擊反而班師、但也竭力牽制金國的奇特舉動,也許和高宗生母韋氏當時作為事實上的人質被金國囚禁待釋有關。
八月中旬,楊沂中的殿前司軍到達宿州,以五千騎兵夜襲柳子鎮,卻不見金兵蹤影。在探知金軍以重兵埋伏于歸路後,也不知是真是假,金軍是否還有戰斗力,殿前司軍「遂橫奔而潰」。金軍乘勝佔領宿州,並因當地人歡迎過宋軍進行報復屠戮[180]。
岳飛前往「行在」臨安府的路途已走了大半,期間不斷接到宋高宗的手詔,以及秦檜以三省、樞密院名義遞發的省札。儘管內容自相矛盾顛來倒去,最後仍是令岳飛「疾馳入覲」,「赴行在奏事」[181]。當岳飛聽到中原傳來的宋軍敗訊,只能長嘆:「所得州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難以中興!乾坤世界,無由再復!」[182]結果岳飛的第四次北伐因為政治原因而失敗。
[編輯] 從「莫須有」到必須死
之後岳飛父子被秦檜以謀反罪名予以逮捕審訊,由於找不到證據而無審訊結果,最終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韓世忠當面質問秦檜,秦檜支吾其詞「其事體莫須有(也許有、不見得沒有)」),於紹興十一年農曆十二月廿九(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在杭州大理寺風波亭被賜死。
至紹興三十二年(1163年),宋孝宗即位,準備北伐,便下詔平反岳飛,追封鄂王,諡武穆,忠武,改葬在西湖棲霞嶺,即杭州西湖畔「宋岳鄂王墓」,並立廟祀於湖北武昌,額名忠烈,修宋史列誌傳記。
評價
[編輯] 《宋史》評價
善以少擊衆。欲有所舉,盡召諸統制與謀,謀定而後戰,故有勝無敗。猝遇敵不動,故敵為之語曰:「撼山易,撼岳家軍難。」張俊嘗問用兵之術,曰:「仁、智、信、勇、嚴,闕一不可。」調軍食,必蹙額曰:「東南民力,耗敝極矣。」荊湖平,募民營田,又為屯田,歲省漕運之半。帝手書曹操、諸葛亮、羊祜三事賜之。飛跋其後,獨指操為姦賊而鄙之,尤檜所惡也。
西漢而下,若韓、彭、絳、灌之為將,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幷施如宋岳飛者,一代豈多見哉。史稱關雲長通《春秋左氏》學,然未嘗見其文章。飛北伐,軍至汴梁之朱仙鎮,有詔班師,飛自為表答詔,忠義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諸葛孔明之風,而卒死於秦檜之手。蓋飛與檜勢不兩立,使飛得志,則金讎可復,宋恥可雪;檜得志,則飛有死而已。昔劉宋殺檀道濟,道濟下獄,嗔目曰:「自壞汝萬里長城!」高宗忍自棄其中原,故忍殺飛,嗚呼寃哉!嗚呼寃哉!
[編輯] 金人評價
岳飛於紹興十一年除夕夜(儒略歷1142年1月27日)被殺,南宋使節馬上於紹興十二年(1142年)正月帶著正式照函從岳飛被殺的臨安(今杭州)去金國囚禁宋欽宗和高宗生母韋太后的五國城(今黑龍江哈爾濱市依蘭縣依蘭鎮五國城村)接人。紹興十二年(1142年)夏四月丁卯(5月1日),韋太后啟程回宋。「皇太后偕梓宮發五國城,金遣完顏宗賢、劉祹護送梓宮,高居安護送皇太后。」同年八月,韋太后和劉祹到達臨安。劉祹問南宋官員:「岳飛以何罪而死?」南宋接伴官回答:「意欲謀叛,為部將所告,以此抵誅。」劉祹嘲諷道:「江南忠臣善用兵者,止有岳飛,所至紀律甚嚴,秋毫無所犯。(劉邦)所謂『項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所以為我擒』。如(岳)飛者,無亦江南之范增乎?!」[95]
開禧二年(金泰和六年,儒略歷1206年),金章宗寫詔書招降吳曦時說:「且卿自視翼贊之功孰與岳飛?(岳)飛之威名戰功,暴於南北,一旦見忌,遂被叄夷之誅,可不畏哉!」(且你自己評價一下自身能否比得上岳飛?岳飛這樣的威名戰功,南宋北金之人全都知曉;結果有朝一日被宋廷猜忌,就被殺且連累親族,難道這還不可怕麼!)[96]金國皇帝於此直接承認岳飛的戰力和威名。
詳細請看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B2%B3%E9%A3%9B&variant=zh-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