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公眾地方?

2007-11-26 7:45 pm
在大廈公眾地方(大門外)擺放了拖鞋,
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 或當垃圾拋丟嗎?

回答 (3)

2007-11-27 12:08 am
✔ 最佳答案
大廈公眾地方包括電梯大堂,升降機,走廊,樓梯,天台,天井,停車場及會所範圍等等。
理論上,如果你的拖鞋放在門外,物業管理公司是有權沒收或當垃圾拋丟的。不過法律不外乎人情嘛,沒有知會你一聲便行動似乎有點不近人情了。
但如果你向物業管理公司投訴,他們可以說: 知會你一聲是人情,不需知會你是道理。
2007-11-29 8:49 am
想清楚一點的,可以到管理處向管業主任索取大廈公契內的附件7參考。其實本港絕大多數的私人樓宇都在大廈公契的內訂明住戶不可佔用公用地方。不論你是在門外擺放地顫也好,拖鞋也好,都屬違規。管理處職員有權即時清理有關雜物而不作任何通知。當然,由於違規者眾,如無甚他住戶投訴,管理處多是置諸不理的。
若果上述情況出現在公屋單位,你可以查閱租約的附帶條款,內裡有棈楚列明租戶是不可佔用公眾地方。
參考: 本人為物業管理從業員
2007-11-26 9:05 pm
你有無擺到過隔離大門外 ! 通常物業管理公司都唔會將你門口東西當垃圾 , 會問你要唔要 ? 必定你擺到過啥界比人投訴 ?


收錄日期: 2021-05-01 11:14: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26000051KK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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