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 號將離職問題, 請熟勞工法既朋友解答

2007-11-26 6:39 pm
1.我將明天11月27遞辭職信, 是否last day都係12月27號呢,
2.但如果係12月26號last day , 因果日係紅假, 咁佢又會唔會計埋25,26號紅假既人工比我呢.,
3.咁如果我boss我返到12月24號last day, 咁我咪即係蝕佐比佢, 我係咪唔好答應呀
4.我份contract 話有雙糧, 但冇列明要一定做到12月31號先有, 咁....我即係會唔會都按比例比雙糧我架

p.s. 我呢個boss兩公婆超唔好, 佢咩都同員工計足, 連公司應有既資源都冇, 返工自己要帶文具返黎用, 好似文具, 相機之類咁.... 我真係唔想臨走都仲蝕比佢地

回答 (2)

2007-11-26 6:54 pm
✔ 最佳答案
咁你封信有冇講明last day 係幾時?

如果冇就係12月26日,而僱主係唔需要俾紅日d錢你,你應該寫明返到12月27(不過就算寫明都,佢在你遞信時即話叫你做到12月26日咁都係當12月26日)或者遲一日先遞,雖然返多一日,但總共多左三日錢。

之前我公司有同事都係同你差不多case,佢今年9月2日遞信,咁理應做到10月1日,而9月30 & 10月1日係假期,佢諗住可以lor埋o個兩日錢,點知公司冇出到,打去勞工處問係話唔使出,佢個理論就係如果掉返轉係你賠錢俾公司,都唔使賠o個兩日,所以公司都一樣唔使俾錢你。

我之前都似為應該有,不過連勞工處都咁答(雖然我同我同事都唔係好滿意個解釋),咁就係冇ga la....不過穩陣起見,你都係打去勞工處問問tel.:2717 1771
2007-11-26 7:01 pm
1.如果11月27遞辭職信, last day應該係12月26號
2.如果12月26號last day , 根據勞工條例, 儘管果日係紅假, 咁都要計埋25,26號紅假既人工比你
3.如果佢話當你返到12月24號作為last day, 如果你唔同意, 佢又唔出糧俾你, 咁佢係犯左勞工條例, 你可以去勞工處告佢, 如果唔想有呢D灰色地帶, 點解唔做埋12月?
4.雖然份contract 話有雙糧, 一般都會指係12月31日或農曆新年發放, 咁佢係絶對有權唔出俾你.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35:2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26000051KK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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