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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三位一體/三位一質的教導
一、父神。
父神是獨一的神,這差不多是沒有爭論的(約6:27,彼前1:2,羅1:7)。
二、耶穌基督。
耶穌基督同是獨一至高的神,這是不容懷疑的(羅9:5,來1:8)。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 神。阿們!」(羅 9:5)
「論到子卻說:『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來 1:8)
耶穌與父原為一(約10:30),並且因為子在父裏面,父在子裏面(約17:21),所以父子的神性是相等的(14:9、10)。
面對耶穌基督的神性的問題,我們不得不承認,在四福音書內有不少記載耶穌所說的諸如「父比我大」,主再來的日子惟有父知道,子不知道。乍看之下,我們一不少心便會接受耶穌是小一點的神這異端的說法。
我們只要明瞭以下這一點,便足以解開這些疑團。就是道成肉身的真理。〈腓立比書〉二章六至十一節中記載耶穌本有神的形像,但卻虛己,取了奴僕的樣式來到世上。所以,在四福音內,我們一方面看到耶穌就是獨一至高的神,但是另一方面看到父神又比他大。事實上,耶穌要成為真正的人,就必須將他部分的神性隱藏。他這樣做其中的一個目的乃是叫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效法他的榜樣,作神的僕人(太12:18–20)。
三、聖靈。
聖靈同是獨一至高的神(徒5:3、4)。他是與耶穌同一樣的幫助者 (約14:16)。他是永遠的(來9:14),是無所不知的(林前2:10),是無所不能的(林前12:8–11)。他和耶穌一樣,同樣差遣使徒(徒13:4),說預言和說話(提前4:1,啟2:7、11、17、29,22:17等)。聖靈同樣賜人永生(加6:8)。
四、三一與三位一體的概念的出現。
三一和三位一體這兩個名詞都未曾在《聖經》中出現。這些都是教會在面對挑戰耶穌(和聖靈)不是至高神的異端下出現的。
三一(trinity)和三位一體(one substance﹐three persons) 都是由一位拉丁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160–230)所發明的。嚴格來說,三位一體應譯成三位一質。三位不同的個體:天父、子耶穌基督、聖靈,同樣有至高神的本質;因此,基督教相信三而一的神。
特土良他為要面對當時信仰上的神格惟一論(Monarchianism)這異端,便引用這些概念。這異端企圖貶低耶穌和聖靈的神性,主張惟獨天父是獨一的真神。所以,特土良便引入三一的概念,來表明神是一而三、三而一這特性 。同時,他又引入三位一體的觀念。他以當時尊貴的羅馬戲劇演員,以一人來扮演三個不同的角色來類比父、子和聖靈是不同的三位,但卻是同一位神這真理 。自此,三位一體便成為基督教教義,直至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