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飲品須另加收費?

2007-11-24 10:34 pm
有一次去餐廳進膳,伙計不容我喝外帶的瓶裝檸檬茶,如堅持要去喝自攜的飲料,則另須加五十元的「收費」,真氣人!無奈不暗香港法律,未知伙計做法是否正確?
更新1:

如沒有列明呢?只是我入座以後,他才告訴我不可以喝喎……更何況,那家餐廳根本沒有我想喝的檸檬茶……

回答 (1)

2007-11-28 12:25 am
✔ 最佳答案
簡單來說, 你去光顧餐廳進膳, 其實同間餐廳係有個合約. 即係你以某數量的金錢, 去購買餐廳的食物, 服務與及使用餐廳的設施. 當你從入餐廳光顧, 即係代表你接受餐廳的合約條款. 如果餐廳列明不准進食自攜的飲料 / 食品, 你進入餐廳, 亦即代表巳經同意此條款. 顆計係無錯, 亦有權代表向你收費的.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3: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24000051KK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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